作者:
tosay (12333)
2015-07-15 12:36:22我贊成
但是要於法有據
也就是要修法,只要是去外面,受傷的一律要國家編預算搞到好
這次特例已經扯到不行了,先給錢,全國支援,
如果還要玩捐款銀子他們收,復健預算政府給
那就立法,趁現在立院朱立倫還優勢
[案例1]
小馬跟小金結婚,租借國賓飯店,席間,小白跟小王還有小柱
狂噴慕斯跟拉砲,導致大火數十人受傷,
要不要查封國賓以及對受傷的終身俸養
[案例2]
某企業根某學校租借操場舉行運動會,期間鷹架搭置不良
倒塌壓傷數人,有人癱瘓,要不要查封某學校,根對受傷的終身俸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