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7-14 09:37:176縣市違法農舍 下月稽查
2015-07-14 03:00:52 聯合報 記者侯俐安、陳乃綾/台北報導
內政部最快今天預告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明定農舍興建及購買的農民資格,
須有從事農業生產之實,以杜絕非農民蓋農舍、炒作農地價格,最快下月上路。
近十年國內興建的農舍,超過六成起造人非農民,在田間「種」起豪華農舍,開餐廳、民
宿,也墊高農地價格。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新版辦法這一、兩天預告後,民眾可透過陳
情書向內政部表示意見,農委會也會在各地舉辦公聽會。
新版辦法明訂,農舍起造人、購買農舍承受人,必須是農民;不具備農民資格,不可興建
及買農舍,但「繼承」不在此限。現行農業發展條例雖對「農民」的定義是「直接從事農
業生產的自然人」,但本次修法進一步將農民資格明確定義為投保農保或投保健保第三類
(畜牧、漁業業者)。
至於既有農舍違規情事,農委會、內政部今也將召開「農舍聯合稽查小組」會議。農委會
水保處副處長林長立表示,今年稽查鎖定宜蘭、桃園、雲林、南投、苗栗、屏東等六大縣
市,八月初啟動稽查。
udn.com/news/story/7314/1054167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7-14 09:38:00還有15天可以搞
作者: nelso (黃小白) 2015-07-14 09:39:00
早就應該要嚴查了,一堆假農舍
作者: BMGITS 2015-07-14 09:39:00
講實話查到了也不能怎麼樣
當年改條例的時候早就有討論 還是執意用這版本而且查到又怎樣 也沒有罰則不是?而且繼承不在此限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5-07-14 09:43:00查到了咧 還不是就列管百在那也不會罰不會拆 查有屁用
作者: jacecool 2015-07-14 09:44:00
做對的事情 還是給推
作者:
piggy37 (小時)
2015-07-14 09:44:00農民身份很簡單
作者:
teremy (鄉民代表)
2015-07-14 09:44:00違法在農地蓋工廠更多
他們會說 他們是農民 種的是房子等房子熟了就可以拿去賣了 熟的時間約五年
作者:
hihjk (hihjk)
2015-07-14 09:49:00真的~沒得選新竹縣都沒事 呵呵
查到 1.不敢拆 2.沒錢拆======>作秀(選舉到了
作者: UniversalGod (UniversalGod) 2015-07-14 09:55:00
爽 早該查了
作者:
didi0909 (didi0909)
2015-07-14 09:55:00一分地就可以入農保了...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7-14 10:02:00
何必先報時間到就查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