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iiek (沒有啦)
2015-07-12 10:28:19現在退文幾乎都是各板板主發出
可是明明個人在該板犯錯在該板處罰就好
為何還要處罰個人連他板也無法發言呢?
就像你不會在台灣大學犯錯 但連到台北科大也受處罰吧?
退文這種全站性的處罰 明明就只能適用違反站規的情況下
依照權限 板主只有該板權限 怎麼會有額外延伸性的處罰工具呢
到底是誰開放給各板板主使用這種超過權限的處罰?
而且這種權懲不相符的設計到現在居然還在使用
開放退文給各大板主的人是不是毫無法律素養?
真不知道這個人是文組還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