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柯P擬下修公投年齡至18 藍議員:違母法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7-09 09:14:59
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完整新聞標題:
柯P擬下修公投年齡至18 藍議員:違母法 無意義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長柯文哲8日下午參加市府公民參與委員會,會中,柯文哲表示,應將《台北市公
民投票自治條例》中的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但此舉扺觸《公投法》第7條20歲才具有公
投資格的規定,引發藍綠市議員的不同見解。
民進黨黨團總召吳思瑤表示認同柯文哲做法,她認為,柯文哲所說是一項宣誓性的作為,
身為首都的台北市應帶頭號召民眾支持下修至18歲,以此向中央施壓修改母法。
國民黨團書記長陳永德則強烈反對,還反問柯文哲,為什麼是下修到18歲?為何不是16歲
?他認為,柯沒有把下修的原因講清楚,且地方自治條例下修到18歲也沒有意義,因為與
母法相抵觸。
親民黨籍市議員黃珊珊則認為,自治條例不能違反母法,也不該明知無效,還去修一個違
反母法的條例,她認為無意義,還說,若北市府希望推動修自治條例,找市議員也沒有用
,「找立法委員比較快吧!」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56622
5.備註:
柯P準備用行動支持18歲公民權嗎?
作者: Teng0615 (吸水的好毛巾)   2015-07-09 09:16:00
改變從台北開始
作者: tpkgo (人是鐵,飯是鋼)   2015-07-09 09:16:00
親民黨這種垃圾回收黨 講話真大聲
作者: query (進擊的思維衝擊)   2015-07-09 09:17:00
18歲 錯了嗎?
作者: sionxp ( )   2015-07-09 09:17:00
只是丟個風向球 沒有一個議員敢接招???? 真弱
作者: cvv00010 (謬論)   2015-07-09 09:17:00
垃圾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作者: xzcb2008 (非常森77牛)   2015-07-09 09:17:00
工投可以阿
作者: sionxp ( )   2015-07-09 09:18:00
那就改成 16歲好了
作者: joe00477 (Jimi)   2015-07-09 09:18:00
立委都國民黨的 怎麼修法.........幹你娘
作者: Lofthouse (鼐)   2015-07-09 09:18:00
下修18歲這些人被淘汰得更快,當然要反對...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5-07-09 09:18:00
黃33反民主還叫的那麼大聲
作者: BaGaJohn (乂奧義Ψ煞氣の霸嘎囧乂)   2015-07-09 09:18:00
違你老母法
作者: ekoj (夭竹)   2015-07-09 09:18:00
黃珊珊... 嗯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7-09 09:19:00
等KMT國會不過半以後公投法一定要修
作者: Andy5566 (小妹56)   2015-07-09 09:19:00
黃珊珊說得沒錯 事實的確如此 這樣修只是修爽的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5-07-09 09:19:00
意義就是丟風向阿...議員腦包喔?就表達北市府的立場
作者: liaoadam (阿俊)   2015-07-09 09:19:00
宣示效果比較大,中央還是趕快修母法吧,Kmt去死
作者: hihimen (aa)   2015-07-09 09:19:00
18歲不過是高中職的屁孩,懂什麼
作者: tchialen (艾媽 挖愛哩)   2015-07-09 09:20:00
高中生都比市長清楚法律優越原則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5-07-09 09:21:00
違背母法就是失效而已,對啦,算白修。so what?
作者: angel6502 (倉木徹 TetsuKuraki)   2015-07-09 09:22:00
說的好像老草莓就很懂似的,對啦,懂舔共啦
作者: zxcvvcxz (不知道)   2015-07-09 09:23:00
大概也就是浪費時間吧
作者: potential208 (水與風)   2015-07-09 09:24:00
闌尾不管遇到什麼都會跳針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15-07-09 09:29:00
中肯
作者: uei1201 (æ–°å…«)   2015-07-09 09:31:00
KMT希望上修到四十歲
作者: walkxwalk (唉啊!)   2015-07-09 09:34:00
KMT 希望修到有黨證才能投票
作者: SuperUp (( ̄▽ ̄#)﹏﹏)   2015-07-09 09:35:00
18歲就只是個跑趴屁孩 支持上修至60歲
作者: zxcvvcxz (不知道)   2015-07-09 09:35:00
看能不能用橫出條例來救 在目的對象均不相同時 地方法規可以超越中央法律
作者: cloudin (☁雲應)   2015-07-09 09:45:00
不是說過18歲已有刑法責任了嗎
作者: luckyleaf (******************)   2015-07-09 09:46:00
中央無能 只能從地方做起 也不是完全沒意義什麼都找立委的話 要議員幹嘛
作者: upup429   2015-07-09 09:50:00
所有縣市都來宣誓一下~~
作者: c10177 (bananamilktea99)   2015-07-09 09:51:00
柯p知道違母法ㄚ 直播會議裡就有說了 突顯議題
作者: eric2099 (eric2099)   2015-07-09 09:55:00
橘黨嫌票多嗎?
作者: fallen1 (猴光普照)   2015-07-09 10:00:00
看看這些低能的支那黨走狗
作者: ewqewq123123 (ala)   2015-07-09 10:03:00
理由:18歲完全承擔刑事責任,相對也該有投票權
作者: geniuscheung ("萌"是一種原罪)   2015-07-09 10:04:00
就是要顯示母法的不合理啊
作者: devilsudo (一切都是命)   2015-07-09 10:09:00
違反母法無效啊
作者: ass812882   2015-07-09 10:15:00
你要改到16歲也不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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