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完整新聞標題:
柯P擬下修公投年齡至18 藍議員:違母法 無意義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長柯文哲8日下午參加市府公民參與委員會,會中,柯文哲表示,應將《台北市公
民投票自治條例》中的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但此舉扺觸《公投法》第7條20歲才具有公
投資格的規定,引發藍綠市議員的不同見解。
民進黨黨團總召吳思瑤表示認同柯文哲做法,她認為,柯文哲所說是一項宣誓性的作為,
身為首都的台北市應帶頭號召民眾支持下修至18歲,以此向中央施壓修改母法。
國民黨團書記長陳永德則強烈反對,還反問柯文哲,為什麼是下修到18歲?為何不是16歲
?他認為,柯沒有把下修的原因講清楚,且地方自治條例下修到18歲也沒有意義,因為與
母法相抵觸。
親民黨籍市議員黃珊珊則認為,自治條例不能違反母法,也不該明知無效,還去修一個違
反母法的條例,她認為無意義,還說,若北市府希望推動修自治條例,找市議員也沒有用
,「找立法委員比較快吧!」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56622
5.備註:
柯P準備用行動支持18歲公民權嗎?
作者:
Teng0615 (叿°´çš„好毛巾)
2015-07-09 09:16:00改變從台北開始
作者:
tpkgo (人是鐵,飯是鋼)
2015-07-09 09:16:00親民黨這種垃圾回收黨 講話真大聲
作者: query (進擊的思維衝擊) 2015-07-09 09:17:00
18歲 錯了嗎?
作者:
sionxp ( )
2015-07-09 09:17:00只是丟個風向球 沒有一個議員敢接招???? 真弱
作者:
xzcb2008 (éžå¸¸æ£®77牛)
2015-07-09 09:17:00工投可以阿
作者:
sionxp ( )
2015-07-09 09:18:00那就改成 16歲好了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5-07-09 09:18:00黃33反民主還叫的那麼大聲
作者: BaGaJohn (乂奧義Ψ煞氣の霸嘎囧乂) 2015-07-09 09:18:00
違你老母法
作者:
ekoj (夭竹)
2015-07-09 09:18:00黃珊珊... 嗯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7-09 09:19:00等KMT國會不過半以後公投法一定要修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5-07-09 09:19:00意義就是丟風向阿...議員腦包喔?就表達北市府的立場
作者:
hihimen (aa)
2015-07-09 09:19:0018歲不過是高中職的屁孩,懂什麼
作者:
tchialen (艾媽 挖愛哩)
2015-07-09 09:20:00高中生都比市長清楚法律優越原則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5-07-09 09:21:00違背母法就是失效而已,對啦,算白修。so what?
作者:
angel6502 (倉木徹 TetsuKuraki)
2015-07-09 09:22:00說的好像老草莓就很懂似的,對啦,懂舔共啦
作者: zxcvvcxz (不知道) 2015-07-09 09:23:00
大概也就是浪費時間吧
作者:
uei1201 (æ–°å…«)
2015-07-09 09:31:00KMT希望上修到四十歲
作者:
SuperUp (( ̄▽ ̄#)﹏﹏)
2015-07-09 09:35:0018歲就只是個跑趴屁孩 支持上修至60歲
作者: zxcvvcxz (不知道) 2015-07-09 09:35:00
看能不能用橫出條例來救 在目的對象均不相同時 地方法規可以超越中央法律
作者:
cloudin (☁雲應)
2015-07-09 09:45:00不是說過18歲已有刑法責任了嗎
作者: luckyleaf (******************) 2015-07-09 09:46:00
中央無能 只能從地方做起 也不是完全沒意義什麼都找立委的話 要議員幹嘛
作者: upup429 2015-07-09 09:50:00
所有縣市都來宣誓一下~~
作者: c10177 (bananamilktea99) 2015-07-09 09:51:00
柯p知道違母法ㄚ 直播會議裡就有說了 突顯議題
作者:
eric2099 (eric2099)
2015-07-09 09:55:00橘黨嫌票多嗎?
作者:
fallen1 (猴光普照)
2015-07-09 10:00:00看看這些低能的支那黨走狗
作者: ass812882 2015-07-09 10:15:00
你要改到16歲也不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