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學運如火如荼展開
也有攻占國會 也有黑道嗆聲
時勢造英雄 出現了
台灣哈利波特 林非凡
控制不了的手 陳為廷
種花冥國送 王炳忠
這些青年軍
不經意的在youtube上看到這一段影片
是 0m公然的在節目上言語侮辱 炳忠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JkkAsGuUtA
請問這已經觸犯了刑法上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雖然之前炳忠哥選立委落選 但仍然想替他平反一下
請問影片內容是否已經構成公然侮辱?
作者: angelgirl13 (火鍋少女13♥) 2015-07-04 17:09:00
可憐
作者:
fuxkyou (賄選王ㄈ仔)
2015-07-04 17:09:00反串文
作者: KevinLow (廢文漏) 2015-07-04 17:10:00
沒空
作者:
mmes (捲毛男)
2015-07-04 17:10:00一閃粗賴
作者:
lolic (lolic)
2015-07-04 17:10:00上班囉這
作者: monkeyboy234 (猴子) 2015-07-04 17:12:00
你知道甚麼叫做訴訟主體嗎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7-04 17:12:00告訴乃論 干你屁事
作者:
kobeqn (★揪4支持國民黨☆)
2015-07-04 17:12:00他又被針對囉? 呵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7-04 17:13:00是他跳出來刷存在感
起,於六個月內為之。都超過一年了...不過可以坐時光機回去告
作者: eliteark (低等攻城獅) 2015-07-04 17:32:00
連名字都打錯 是偉忠
作者:
iamchyun (是否執行BB2039.exe)
2015-07-04 17:36:00落選的已經是政客?笑話嗎?
作者: bigyam0207 (小森森) 2015-07-04 17:47:00
腫滑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