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飆仔街頭丟信號彈 警迅速逮人

作者: savemylife   2015-07-03 08:12:13
※ 引述《kininan (奇尼)》之銘言:
:  有民眾指稱,今天凌晨看到上百人騎車在永和樂華夜市附近集結,他們還繞到仁愛
: 公園,一副殺氣騰騰想尋仇的樣子,態度很囂張,他快點報警。永和警分局偵查隊長
: 陳嘉鵬指出,針對類似的滋事案件,將採「零容忍」的態度,警方繼續加強巡邏路檢
: 等各項勤務,嚴格執法,維護社會治安。亦呼籲民眾,若碰到不明人士在集結或掌握
: 相關情資,應立即報案。
: https://video.udn.com/news/337901
: 有情資報案=>謠言勿傳=>放話提告=>不能讓2.0太難看
: 有人受傷=>謠言/新聞造假 2.0底下的鴿子快點提告聯合啊
看到有些人把飆車族在新北出沒當做笑談
其實警察的防制作為 大致上就跟外科體系被搞到崩壞的過程差不多
以前新北的警察對於飆車的小屁孩還會追車
結果有幾次屁孩摔車(還有一次是開槍打到背)
家長馬上出來哭他的小孩是無辜的
媒體也很配合的站在家長的立場砲轟警察有疏失
然後還警察還真的被依業務過失傷害罪移送地檢署
而地檢署竟也真的覺得警察追車是違反「比例原則」起訴
長久下來 這個變態的社會體制就是這麼要求警察
「為什麼要追車 你本來就該錄影事後開單才是比例原則」
看起來好像就像外科被家屬事後告醫療疏失差不多嘛
所以醫生開始往醫美流動
搞得八仙事件居然可以有這麼多的醫美診所出來大串連
結果外科醫生愈來愈不足
家屬哭喊質疑醫護人員的畫面 媒體可以一直報
但網路上網友挺醫護人員的聲音 相較之下少的可憐
要求警察取締飆車族也是一樣
以前只要屁孩摔了車
就算網路上支持摔了最好
結果媒體畫面出來 還是「家屬質疑警方執法過當?」
然後追車的警察被移送 甚至還被司法體系拿放大鏡看
說你違法比例原則追車 追車攔車很危險你本來就該用錄影舉發
摔車受傷你有責任順便國賠
飆車的就是「我家小孩平常都很乖 他一直都孝順」的哭訴
所以有人拿高雄飆車酸陳菊 有人拿新北飆車酸朱立倫
但到底來說
對付兩百個騎機車的
要不能摔車受傷(會被法院說違反比例原則)
警察沒死之前還不能開槍(又是比例原則和用槍時機)
抓的人還要夠多(對四處流竄的機車不能只抓四個)
哈哈 其實跟要急救團隊一定要救活人一樣
沒做到就是醫術有問題 是該負責了
這個社會不讓警察回到當年可以用齊眉棍、雞爪釘和攔索的時代
這種飆車問題註定無解
抓到罰錢也是父母繳 還更看衰警察對他們只能罰罰錢
不過警察最好別自做聰明真的拿棍子去打飆車族
連醫護都只在網路上得到支持 警察更不用更醫護比了
網友頂多酸你沒作為 真打下去被送法院只會你自己去面對
上個禮拜警察開槍打到通緝犯流血過多死亡被判刑的例子不遠
網友頂多幫你罵罵恐龍法官 但被判六個月的是你本人
因為是法院和媒體教你的 遇飆車錄影開單事後舉發就好 千萬別衝動!
作者: cpuii (Q.John)   2014-07-03 08:12:00
中肯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15-07-03 08:13:00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2015-07-03 08:13:00
屁孩橫行 媒體推了一把...可能不只一把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7-03 08:14:00
執政黨主席不作為,現在是在怪媒體怪警察囉?看黨主席是要往媒體開刀還是往法令開刀啊,奇怪。都不想解決問題,難怪遇到媒體就說媒體亂象,遇到法律就說惡法亦法,幹惡法不會修逆。
作者: tjtjtj (新)   2015-07-03 08:17:00
不然呢 執行公權力逾越比要範圍 還合法啊
作者: savemylife   2015-07-03 08:19:00
要罵是罵朱立倫無作為 但還是提醒警察多想想自己同事
作者: tjtjtj (新)   2015-07-03 08:20:00
公務員逾越必要程度 國家權力就變國家暴力
作者: savemylife   2015-07-03 08:20:00
過去幾年來的例子 網友頂多是罵市長 但被送法院是你自己斟酌吧就像即使罵翻所有政治人物 醫護該被起訴的還是會被起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7-03 08:22:00
是啊,警察本來就該自保,醫生在不修法前也是自保啊。所以我才說執政黨主席是在睡覺嗎?
作者: savemylife   2015-07-03 08:22:00
訴 還得律師在網路上呼籲同業不要協助告醫護 即便當家的會換黨派 但那跟你被家屬哭夭和被法院判刑是沒什麼關連的
作者: wqj3701   2015-07-03 08:25:00
家長就在媒體哭哭啊,一般民眾只看電視啊,怎麼敢修
作者: pp0731 (pp)   2015-07-03 08:29:00
只能自己組一團警察了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7-03 08:32:00
以前的警察,跟現在的飆車屁孩,不是同一種人嗎?有差嗎?
作者: BlueSausage (香腸哥)   2015-07-03 08:39:00
中肯
作者: yuugen2 (馬英丸)   2015-07-03 08:40:00
果然屁孩橫行, 你我都推了一把, 就不要親人朋友出事才叫警察咧?
作者: gag565 (打不死小神童)   2015-07-03 08:41:00
丟一把電池在地上給他們騎過去
作者: loach98 (銀貨兩訖)   2015-07-03 08:43:00
如果2.0敢出來扛,警察會比較敢執法嗎?
作者: sinotrade (YAP)   2015-07-03 08:55:00
90年代台中飆車有棍子可以打 被民代帶家長媒體去警察局亂之後 之後你就看不到警察打飆仔的畫面了
作者: slashlin (Bo Rhap)   2015-07-03 08:57:00
你是在說徐志皓案喔? 下去領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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