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rmei (one)
2015-07-02 17:51:16※ 引述《david190 (david)》之銘言:
: 我根據底下黃越宏的專業法律說明
黃越宏先生積極從事法治傳播,也早就有高社會地位高知名度,其熱心值得肯定。
但他對於刑事法專不專業,我不是很清楚。我只提供黃先生法律背景給各位參考:
黃越宏:東海政治系畢業(民國68年)、中正法學碩士(民國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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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度 學生 教授 碩士論文題目
九十九 黃越宏 郝鳳鳴 受任律師對委任當事人之給付研究
作者:
kutkin ( )
2015-07-02 17:52:00血統不純
作者:
apa9394 (委員長老虎)
2015-07-02 17:53:00純度太差
作者:
david190 (david)
2015-07-02 17:54:001別討論他阿 只是藉由他的觀點來討論壞吉跟八仙樂園刑責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7-02 17:55:00我們可以請文化法律的柱柱姐來說明看看。
作者:
david190 (david)
2015-07-02 17:55:00如果真的讓八仙樂園這樣都能逃過 台灣真的是有錢人天堂我肯定的是 這種發生在美國 美國律師一定能要到母公司賠
作者:
Kermei (one)
2015-07-02 17:57:00gr網友 我在17:54有先說明我的角度 有早1分鐘解答你的詢問
作者:
david190 (david)
2015-07-02 17:58:00像李長榮案 在美國肯定被陪審團同意報復性幾倍的賠償
作者:
Kermei (one)
2015-07-02 18:00:00要依法條~若我國民法修法 賦予場地出租人更高連帶擔保責任就可以比照美國了~不然 我國的民刑事法律論證仍有既定脈絡
作者:
dameme (Dameme)
2015-07-02 18:08:00這篇在講刑責,某樓先搞清楚點
作者:
frank94 (123)
2015-07-02 18:09:00把八仙類比成計程車司機的神邏輯,還有人護航就算他是台大法律畢業,我也覺得他類比失敗
作者:
OCG (千山鳥飛絕)
2015-07-02 18:11:00畢業30年後拿到法碩 也滿酷的
作者:
Kermei (one)
2015-07-02 18:15:00是法碩專班 黃先生是社會賢達 考上專班很自然~像念MBA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