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heRock (就是這樣)
2015-07-02 15:40:31※ [本文轉錄自 PublicIssue 看板 #1LbEdj5g ]
作者: TheRock (就是這樣) 看板: PublicIssue
標題: [論述] 沒禮貌的PRC,無恥的ROC
時間: Thu Jul 2 15:36:08 2015
【新聞法理短評】
昨天 (2015.7.1)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新
版《國家安全法》,內容第 11 條明確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
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引起極大爭議。
那麼,從國際法法理角度,我們應該如何評論及看待中國此等行為呢?
以下是我們的說明。
【說明】
從國際法的角度:
1.中華民國政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一個中國下的兩個中國政府。
在中華民國政府目前實質管理的範圍(即臺、澎、金、馬)中,臺澎是
中華民國政府受同盟國委託代管的法理主權未定領域,金馬則是法理主
權屬於中國的領土。
2.地理適用範圍:
由於臺澎是法理主權未定的領域,金馬則是法理主權屬於中國的領土,
因此,中國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切基於領土
主權所採取的行為與規範,僅適用於金馬。至於臺澎,只有受託代管臺
澎的中華民國政府與領土主權無關的管理行為與規範才可以適用。
3.人的適用範圍:
在中華民國政府目前實質管理領域生活的居民裡:
3.1.
在 1945 年以前即定居、設籍並具有日本國籍的原臺澎居民及其後裔
(所謂「本省族群」)所具有的中華民國國籍是配合中華民國政府實質
管理台澎的事實所採取的法律上便宜措施,這些居民在法理上並非中
華民國國民。因此,中國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一切基於國家主權對國民提出的行為規範,並不適用於這些居民。
3.2.
在 1945 年以後才從中國前來臺澎的所謂「外省族群」及其後裔在國
際法上毫無疑問是中華民國國民。因此,中國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切基於國家主權對國民提出的行為規範,在
法理上可適用於這些居民。
3.3.
由於中國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之國籍皆可透
過直系血親取得,因此,「本、外省族群」的共同後裔(所謂「芋頭
番薯」)已透過其外省族群祖先取得具有國際法上效力的中華民國國
籍。中國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切基於國家
主權對國民提出的行為規範,在法理上可適用於這些居民。
依據前述各點,在國際法法理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通過的《國
家安全法》可適用的地理範圍是金馬,可適用的對象則是「外省族群」
及其後裔及「本、外省族群的共同後裔」。至於臺澎,以及原臺澎居
民及其後裔則不在適用範圍內。
當然,前述說法想必會有不少台灣人覺得無法接受。畢竟,《國家安
全法》明明是中國的法律,怎麼可以對屬於台灣的地方(金馬)及台
灣的人(外省族群、其後裔,及本、外省族群的共同後裔)產生效力
呢?
但不論大家在心理層面有多麼無法接受,法理狀態確實就是如此,而
「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政府」是最主要的原因,而「台灣是名為中華民
國的主權獨立國家」的誤解則是認知衝突的根本來源。
【問題的處理】
那麼,身為台灣人的我們,究竟應怎麼做才能夠解決眼前的衝突矛盾,
並達到真正的「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呢?
其實我們只需要做到三件事:
一、終止中華民國對臺澎的代管,接著由本省族群及其後裔透過住民自
決公投建立臺澎新國家,並取得新國家國籍。
二、在臺澎的外省族群、其後裔及本、外省族群的共同後裔放棄中華民
國國籍,取得臺澎新國家國籍。
三、金馬居民經由住民自決公投將金馬從中華民國獨立後併入臺澎新國
家,接著,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取得臺澎新國家國籍。
只要完成前述三個行動中的頭兩個,我們就可以在台澎建立一個真正的
主權獨立國家,做到真正的「台灣、中國,一邊一國」。而在完成第三
個行動後,我們更可以讓目前中華民國治理範圍下的所有地方全都擺脫
中國的糾纏。
【附帶一提】
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國家安全法》規定「台灣同胞」有義務「維護
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中華民國政府的回應是「沒禮貌」。
可是大家知道嗎?其實中華民國政府早在幾十年前就對「台灣同胞」做
過同樣的事情了,還記得「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嗎?
大家可知道有多少「台灣同胞」為了根本沒有臺澎主權的中華民國政府
口中「沒禮貌」的行為而受苦、受難、犧牲生命?
而更重要的是,即使到了現在,中華民國政府還是在做「沒禮貌」的事。
不相信?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明白寫著「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呢!
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法律」規定「台灣同胞有義務維護國家主權、
統一和領土完整」叫做沒禮貌,那中華民國政府透過二二八大屠殺、白
色恐怖、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國際條約及住民自決的扭曲解釋來維持
「中華民國擁有臺澎主權」的天大謊言、追尋終極統一的目標,我們又
該下甚麼評語呢?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
(https://goo.gl/x9z6Rs)
作者:
easyfish (easyfish)
2014-07-02 15:40:00沒禮貌
作者: didamoon 2015-07-02 15:41:00
喔
作者:
s655131 (s655131)
2015-07-02 15:41:00蛤??
作者:
syearth (sysearth)
2015-07-02 15:42:00END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07-02 15:42:00推
作者:
za9865 (☺ ☺ ☺)
2015-07-02 15:43:00厚話 就是台獨嘛 兩個字的東西講那麼大一串
作者:
as5987 (qq111)
2015-07-02 15:44:00小英的政見是台獨我再選他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07-02 15:44:00不想被統/捅! 推!
作者:
Raogo (Raogo)
2015-07-02 15:44:00不是台獨也不會選國民黨
作者:
ebinkuo (ebin)
2015-07-02 15:47:00幫推
作者: calvinhs 2015-07-02 15:48:00
終止代管 自決建國 第一步是2016用選票消滅中國國民黨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15-07-02 15:49:00只能說不太可能 可是有心給推
作者: snow0915s 2015-07-02 15:49:00
推這篇!!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02 15:49:00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