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捐1億!八仙總經理哭:像租房怎知這麼多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5-06-29 15:17:50
※ 引述《DORAQMON (哆啦隊長)》之銘言:
: 原來現在租房子 還要包生子呀!
: 租20坪房子給別人,訪客邀了200位來開趴,所以房東有罪 是這樣嗎?
: 一堆酸酸 說 那是危險物品耶!
: 話說一堆人 拿玉米粉來玩 你是要禁什麼? 當恐怖分子嗎?政府也沒規定,玉米粉不能
: 開趴!
: 出事了,八仙出動50位救生員救護,就算了,還被禁業,連溫泉館也被停了,溫泉館的員
: 工突然沒工作,八仙還要出一億給傷患,已經算很有良心了,
: 怎不說 還好是發生在八仙,有大量水可用,還有救生圈可以當擔架,若發生在別的地方
: ,不就傷亡更多!
: 八仙比嘴砲發文酸酸 有意義多了!
: 話說何時要復業,我想去玩水,看比基尼了
一堆鄉民幫八仙說話很奇怪,首先八仙是個營業場所,
跟什麼租房子當房東根本兩回事,八仙講這根本想卸責。
我問你,如果5566將來去大巨蛋辦演唱會失火有人死傷,台北市政府跟遠雄有沒有責任?
遠雄出來說:我只是房東,提供場地。 鄉民可以接受?
更不用說,八仙根本違法出租辦更用途。
八仙樂園屬於水上遊樂設施,卻變更遊樂設施使用用途,抽乾游泳池水、辦理彩色粉末派
對,這不是八仙樂園的業務項目,也沒有向主管機關申請同意,已明顯違反「觀光遊樂業
管理規則」第23條的規定。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200372
別鬧了
作者: mlda888 ((╭ ̄3 ̄)╭♡ )   2015-06-29 15:18:00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6-29 15:18:00
是的,八仙想拿錢又不負責任當然不行
作者: sam352306 (我們會再相見)   2015-06-29 15:19:00
你自己都說了
作者: gmooshan   2015-06-29 15:19:00
時空背景不同~
作者: gn01838335 (寂靜的生存者)   2015-06-29 15:19:00
八仙倒了那些在八仙工作的吃土阿?同理心?人家八仙員工就不是人嗎?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15-06-29 15:20:00
我覺得八仙的公關能力很強 一直洗一直洗
作者: joety1103 (我要多一點時間)   2015-06-29 15:20:00
八仙跟活動單位簽的約先拿出來 上面一般都會有寫意外責任歸屬 沒簽清楚八仙被拖出來一起賠剛好而已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5-06-29 15:22:00
沒變更用途,違法罰三萬。那要看巨蛋安檢有沒有做好。跟巨蛋八仙沒關,本來就照租約條文走,你不爽去修法。
作者: citydiver (城市潛者)   2015-06-29 15:23:00
為什麼一堆人要拿房東租房來類比?因為沒其他法律常識了
作者: ericinttu   2015-06-29 15:24:00
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是鍵盤法官啊
作者: luffymuffy (飛飛莫非)   2015-06-29 15:24:00
緊急救護路線都有瑕疵就算來純游泳溺水也可能耽誤救援(緊急救護路線 指的是遊樂場規劃緊急通道的瑕疵)
作者: w76530   2015-06-29 15:28:00
事由跟出租的場地有關才有機會吧
作者: luffymuffy (飛飛莫非)   2015-06-29 15:28:00
也覺得公關能力太強大,引導輿論一直洗......
作者: abram (科科)   2015-06-29 15:29:00
趕快抓起來 直到吐錢出來為止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5-06-29 15:29:00
八仙是出借場地非協辦 何來有責? 以後這樣誰還敢借場地
作者: tjf   2015-06-29 15:31:00
如果5566去把大巨蛋燒了,那還要賠大巨蛋吧。
作者: tomangelia (轟隆轟隆)   2015-06-29 15:31:00
別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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