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xzdsa (cxzdsa)
2015-06-29 08:58:451.媒體來源:
中廣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內政部:將研訂可燃性粉末管理規範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八仙樂園昨天(27日)粉塵爆炸意外,造成多名遊客遭灼傷,內政部長陳威仁今天
(28日)上午召開緊急會議,邀集消防、警政及法規等相關首長與幹部研商,並立即通報各
地方政府,即日起禁止活動使用可燃性微細粉末。針對日後使用可燃性粉末的管理,內政
部也將儘速邀集相關單位研訂管理規範。
內政部於昨晚8時41分接獲新北市政府通報後,立即啟動「緊急應變機制」,截至今日8時
止,共調度出動救災人員1,092人、救護車輛144輛,協助新北市政府共同執行緊急救護任
務。同時警政署立即成立「專案指揮所」,協助救護傷患、疏導周邊交通與維護現場治安
。
警政署並指示刑事警察局全力協助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消防局提供火災鑑識調查與蒐證支
援。警方除已約談派對主辦人「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呂姓媒體總監及邱姓工作人
員等5人,依承辦檢察官指示,以涉刑法公共危險、業務過失與重傷害等罪嫌移送,並將
分赴各醫院訪談受害人,亦請民眾及媒體朋友協助提供案發當時現場畫面,以儘速還原發
生經過,以利提供檢察官偵處。
內政部強調,今天已通報各地方政府,即日起禁止民眾活動使用可燃性微細粉末,並將儘
速邀集相關單位研訂管理規範。另外,這次受傷名單中已知有部分陸籍、港籍及外籍旅客
,移民署也將配合傷患家屬的需求,協助加快來台入關事宜。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tinyurl.com/ps6qfec
5.備註:
這政府竟然無能到沒有在出事的下一秒完成規範???一定要讓他下台!!
作者:
Z9 (氣質正妹)
2015-06-29 08:59:00亡羊補牢吧 ....
作者: grayoasis (grayoasis) 2015-06-29 09:00:00
花媽就會在出事的前一秒完成規範
作者:
Z9 (氣質正妹)
2015-06-29 09:00:00補正法規 補推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結婚搶紅包的人太多)
2015-06-29 09:00:00食安委員會 粉末委員會 可燃委員會 彩虹委員會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5-06-29 09:00:00發生這麼大的事才來作作樣子
作者:
cpc21478 (ã«ã‚ƒã‚“ã±ã™ãƒ¼)
2015-06-29 09:00:00立法院都休會了 翻譯:明年再說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5-06-29 09:01:00以後烘培教室上課使用麵粉也要跟內政部申請嗎?
作者: seraphic298 (seraphic298) 2015-06-29 09:01:00
講講而已 時間一過大家都忘了
講講而已 最重要的應該是對大型遊樂場所應該強制規範重大災害與大量傷患處置方式公告與演練SOP 並且確實執行 尤其是接下來童玩節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5-06-29 09:04:00問題根本是在主辦單位對活動的安全防護不足...
作者:
ccpz (OoOoOo)
2015-06-29 09:04:00粉末都可燃, 哪來不可燃的粉末?
全國禁火就不會有火災 禁槍就無槍殺案 禁泳就無溺禁出海就無走私 禁PTT或管制言論就無霸菱
作者:
laukun (崛起)
2015-06-29 09:08:00後知後覺 可悲
作者:
starts (珍惜平凡的幸福)
2015-06-29 09:10:00小蘇打粉不可燃啊
作者:
ccpz (OoOoOo)
2015-06-29 09:10:00好吧, 樓上說的沒錯 orz 粉末範圍太廣了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5-06-29 09:14:00米粉? 米麩? 麵粉? 玉米粉? 這些都是可燃的 內政部腦殘唷?即日起禁止使用 那麵包店第一個收攤這政府既是腦殘到為了作秀 立刻下了一個愚蠢至極的命令
作者: isalin 2015-06-29 09:17:00
這樣科學嗎???????????
作者: visco (BB) 2015-06-29 09:20:00
規範種類倒不如規範使用方法跟容許最大值....
作者: isalin 2015-06-29 09:24:00
禁止活動使用可燃性細微粉末 那以後都不能辦烘培體驗活動?
作者: coolp77 (翔) 2015-06-29 09:26:00
出大事才會想到要做些什麼,這個政府,唉~
作者: isalin 2015-06-29 09:27:00
辦廚藝競賽不能作勾芡(用太白粉)的食物嗎?好吧我想太遠
作者: cosLove (因為愛) 2015-06-29 09:27:00
沒用 通常要出第三次事情才會立法 這次只是測水溫而已重點還有公共場所安全的規範 並且要嚴格執行!!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5-06-29 09:36:00拜託,直接抄歐美日,別只抄一半!
作者:
kusorpg (a死侯)
2015-06-29 09:40:00出事情才會立法 真是腦子有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