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重講一次
八仙樂園開業超過二三十年
不可能也不應該說不知道這條規定
他擺明就是看在這條管理規則沒有罰則
才敢衝
看看能不能刺激營業收入
受傷者可以依照這條提出民事求償
檢調也應該會按照相關法規(包含這條)做調查
法規明寫 要就全區租借 不能分割
主要用意就在於責任問題
八仙總經理再怎樣說也講不過去
護航的人不要再用房屋租賃這種與法規不合的話
另外 照這條要申請國賠不是不可能
因為既然才通過相關檢查
新北市政府應負疏於檢查之責
看到底是八仙造假資料欺瞞新北市政府
還是新北市政府疏漏
第 5 條 觀光遊樂業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交通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第 36 條 觀光遊樂業應就觀光遊樂設施之經營管理與安全維護等事項,
定期或不定期實施檢查並作成紀錄,於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之第五日前,填報地
方主管機關,地方主管機關必要時得予查核。
地方主管機關督導轄內觀光遊樂業之檢查報表彙整,於一月、四月、七月
及十月之第十日前陳報交通部觀光局備查。
第 37 條 地方主管機關督導轄內觀光遊樂業之旅遊安全維護、
觀光遊樂設施維護管理、環境整潔美化、遊客服務等事項,
應邀請有關機關實施定期或不定期
檢查並作成紀錄。
前項觀光遊樂設施經檢查結果,認有不合規定或有危險之虞者,應以書面
通知限期改善,其未經複檢合格前不得使用。
第一項定期檢查應於上、下半年各檢查一次,各於當年四月底、十月底前
完成,檢查結果應陳報交通部觀光局備查。
交通部觀光局對第一項之事項得實施不定期檢查。
※ 引述《zergaiur (aiur)》之銘言:
: 你不覺得國家也要負責任賠償嗎?
: 國家收了八仙和主辦單位的錢~
: 使用國家的土地辦活動
: 今天出事了...賺最多的還是國家
: 營所稅17%,營業稅5%,土地稅,房屋稅,個人綜所稅~
: 所以這個案子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 ※ 引述《doggy1985 (火鍋人)》之銘言:
: : 根據
: : 交通部觀光局訂定
: : 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 : 第二十三條
: : 觀光遊樂業經營之觀光遊樂設施除全部出租、委託經營或轉讓外,不得分割出租、委託經
: : 營或轉讓,但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 : 這條沒罰
: : 另行
: : 台北縣升格前
: : 八仙屬觀光局管理
: : 升格新北市
: : 改由新北市府管理
: : 即使是另一條類似的
: : 機械遊樂設施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 : 也沒規定罰則
: : 連怎樣才能停業也寫得不清不楚
: : 偉哉鬼島
作者:
jpadesky (何も知らない老人(′・ω・‵)
2015-06-28 16:58:00鑽鑽鑽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6-28 16:58:00法官您好
作者:
jacobhow (雅各為什麼)
2015-06-28 16:59:00詳細cd幫推
作者:
CurryTu (Curry)
2015-06-28 16:59:00先不推等風向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6-28 17:00:00
上法院打官司吧.八仙贏的機會不小喔
作者:
s4001 (風羽)
2015-06-28 17:01:00雖然說..八仙該負責..但也不是賠償部分吧...
作者:
sorrows (苗栗小五郎)
2015-06-28 17:01:00"設施" 現在是設施有問題 還是使用有問題 看清楚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6-28 17:03:00
國賠不僅要件嚴格.還要非常具體明確.國賠喔想多了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6-28 17:04:00這就是鄭捷那套出事要北捷負責因為知道北捷有錢
你八仙有投資嗎 一直替他卸責如果八仙是全區租借 也要看有沒有報新北市府核備
作者:
DORAQMON (哆啦咪咪)
2015-06-28 17:06:00八仙真是倒楣鬼
這樣子 八仙成立違反保護他人法律的侵權責任的機率更高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5-06-28 17:09:00好努力在黑巴喔 給你一個讚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5-06-28 17:10:00阿不是說有清場?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5-06-28 17:10:00另外租借本來就可以只租借部分 不然怎麼借禮堂借體育館?你說不能租借部分的法規要不要搬出來看看?
ibon理論上的確可用消保法請求 但不會成立 因為超出其合理遇見範圍
作者:
iam4k (im4k)
2015-06-28 17:12:00八仙樂園背後不是萬海集團嗎?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5-06-28 17:13:00扣帽說工讀生都不用成本的,少在那拉低鄉民水準zzz
作者:
DJRobin (原味洋芋片)
2015-06-28 17:13:00說說看這次意外是八仙的哪一項設施造成的?
八仙跟票券經銷商對風險的預見跟掌控能力完全不同 八仙成立責任的機率比售票商的機率大太多了
依據消保法的理論的話 通通都中 就沒看鄉民在找這些賣票的 扯什麼掌控能力 所以今天你的房客火鍋店裝潢不符合法律規定結果燒死人 你房東有監督房客不周的責任?
你舉那個租賃關係 房東當然沒責任啊 你不是念法律的嗎
是阿 因為我有良知 所以我知道不要亂凹八仙的責任一堆人看呂先生賠不起就想凹八仙幫忙賠這才是不可取的
可是這邊很可能不是單純租賃 八仙因為文宣關係很可能跟消費者有準消費關係 縱使沒有準消費關係而無消保法適用民法184II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 可能也很難逃掉
作者:
revon (熊)
2015-06-28 17:28:00八仙自己內部沒有醫護人員嗎?這才是重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