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aizen (太陽研究社社長)
2015-06-28 00:12:56如果是士林紙業的話
基本上士林紙業的土地在士林一堆
那些土地都是價值連城的
但是 如果八仙樂園只是借場地的話
八仙樂園的老闆最多只有道德責任 他不會賠 他不會賠
他不會賠 也沒有必要賠
※ 引述《ORK ()》之銘言:
: 八仙樂園的老闆是陳柏廷
: 也就是萬海跟士紙的老闆
: 賠償應該是沒有啥問題
: 只是要怎麼賠
作者:
e314520 (( ′-`)↗︴)
2015-06-28 00:13:00正解 八仙過海 安全下莊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6-28 00:13:00等調查後 在下定論吧
作者:
jesse555 (當楓葉落下時)
2015-06-28 00:13:00那最大責任應該在活動主辦了 保險夠硬嗎~
作者:
linchw (james)
2015-06-28 00:15:00可以解釋一下什麼叫危險責任嗎 沒讀相關的應該都不瞭解
作者:
asd25 (別鬧了)
2015-06-28 00:15:00我也覺得關他屁事 租場地給人而已就好像你租屋給人 結果租客玩火自爆 鄰居要屋主負責一樣
作者:
kutkin ( )
2015-06-28 00:19:00租客玩火自爆 房東有責任喔
作者:
Xinz (Xinz)
2015-06-28 00:19:00主辦單位真的會被小屁孩搞死~爽!
作者:
DORAQMON (哆啦咪咪)
2015-06-28 00:19:00主辦單位比較慘,八仙應該責任不大
反正你想要萬海士林因為這次燒掉幾個億 因趴司ble
作者:
fjayu (dream)
2015-06-28 00:21:00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有重大公共利益之維護責任,絕對有連帶賠
作者:
p72910 (總是有刁民想害朕)
2015-06-28 00:24:00三重幫最有錢的人是林育琳 整個信義計劃區大安松山一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