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鞋砸劉政鴻 陳為廷二審判「有罪免刑」

作者: topchris (踏破克里斯)   2015-06-26 11:18:18
好吧
很多人都在問到底甚麼是有罪免刑
前兩天詢問了一下法律系畢業的朋友
他舉了個例子
",如果我今天未經你同意把你桌上的便條紙拿去用,算不算偷竊罪?當然算,但因為你
因此損失的權益相當輕微,法官可予以免除其刑,法官在判刑時有依犯罪情節輕重來免
除會減輕刑度的權力"
"如果情節真的很輕微,檢察官那邊其實就可以選擇不起訴了,因為損害權益太小,不
應該浪費國家司法資源來處理,簡稱"微罪不舉""
說白話一點
就是法官覺得這種案子也在告是在告三小
完全浪費社會資源
但是都告下去了 啊你真的也是丟鞋子有丟到人
可是法官我就覺得這種事情告上來真的很無聊
只好表面上還是做個樣子判個罪 但是我不想判你刑
另外有時候會有鄉民覺得隔了好久才看到新聞在報大概好幾個月甚至一年前的案件進度
這是有原因的
小弟之前待過新X保全旗下的公司 經手過幾件他們跟中X保全為了專利互槓的案件
基本上是這樣的
1.A認為B侵犯了A的專利 跟法院提出要告B的動作
2.A會寫落落長的文章說明B侵犯了那些專利
3.法院會給B基本兩個月(好像是 有點忘了)的時間來說明回覆答辯
如果你覺得時間不夠可以申請延長一個月
4.B寫完答辯之後法院會拿給A說B寫了這些東西 你有沒有要補充??
5.接著A就會根據B的答辯補充罪狀回去 一樣是基本兩個月可以申請延長
6.重複AB互相答辯攻防的狀態一直到雙方都覺得滿意了之後 法院才會開始閱讀內容
進行審判
所以光是重複AB回覆對方的答辯文就有可能持續一年
開庭審理已經是一年後的事情
因此不要覺得為什麼判決這麼慢 有時候是真的可能拖老半天才會進行審理的
※ 引述《aaf ()》之銘言:
: 鞋砸劉政鴻 陳為廷二審判「有罪免刑」
: 2015年06月25日10:20
: 學運領袖陳為廷在2年前朝苗栗縣前縣長劉政鴻丟鞋挨告,一審被判罰金1萬元,鞋子
: 沒收,全案上訴後,台中高分院今上午宣判,陳為廷有罪但免刑,鞋子則仍沒收。聽
: 到判決結果,陳為廷第一時間說:「反正我又不申請良民證」。張藥房老闆張森文的
: 遺孀彭秀春則說,本來就該無罪。
: 苗栗縣府於2013年7月18日強拆大埔張藥房等4戶民宅,引發民眾蛋洗縣府,2個月後
: ,大埔張藥房老闆陳屍排水溝,劉政鴻未經家屬同意前往靈堂探視時,被陳為廷丟鞋
: 砸中。
: 陳為廷、林飛帆等7人因蛋洗縣府、鞋砸劉政鴻,被控違反《集遊法》、妨害公務、
: 公然侮辱和傷害等罪,一審認定陳為廷用鞋砸劉政鴻觸犯公然侮辱罪,判罰金1萬元
: ,運動鞋沒收,其餘6人無罪,今二審宣判,除陳為廷「有罪免刑」外,另6人仍判無
: 罪。
: 台中高分院開庭審理時,陳為廷仍指劉政鴻侵入民宅,主張一切都是「正當防衛」。
: 4月30日劉政鴻首度出庭,證稱他是以公務身分前往張家慰問,是「依法行政」,沒
: 有強侵入民宅。本月4日最後一次開庭時,陳為廷要求法官,若判無罪,請將他心愛
: 的運動鞋還給他。(鄧玉瑩/台中報導)
: 蘋果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625/635028/
作者: ps20012001 (開始想明年新計畫)   2015-06-26 11:19:00
公司集團層級的 就是都打團戰了..看誰比較會補坑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5-06-26 11:24:00
推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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