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開槍打死拒捕通緝犯 警逾越必要遭判刑

作者: pchunter (po)   2015-06-26 10:17:56
法官認為防衛過當的原因之一:
「警察可以:1.用警網包圍 2.可以射輪胎」
可是你竟然射腿,所以警察不對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6-26 10:19:00
殺人都不會判死了 只是逃逸就被槍殺 本來就不合比例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6-26 10:20:00
其實根本很難知道對方有無武器攻擊你 這是一秒兩秒的時間反應...而且開槍未必槍法就準 裡想狀況當然是法官講得這樣 但是實際上 執行起來應該有很多問題
作者: joe750 (潛到溺水)   2015-06-26 10:21:00
噓法官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6-26 10:21:00
射油箱 火烤垃圾毒蟲 超爽的 哈哈哈
作者: YMSH205 (^^)   2015-06-26 10:26:00
以後就是舉牌 說先生 請熄火 下車 謝謝您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5-06-26 10:27:00
恐龍每個玩 CS 都幾霸昏,槍槍爆頭,他才不管咧
作者: farmoos (farmoos)   2015-06-26 11:16:00
這種狀況如果是在美國。警察不會對人開槍。會對輪胎。除非對方拿槍 且對警察射擊。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5-06-26 11:34:00
人比輪胎大 打人比打輪胎有效率 對方是罪犯不是人抱歉是打罪犯 他們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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