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wake (打字扭到手)
2015-06-22 20:03:52這個問題,去年才在板上面跟別人吵過而已
每年都有這個問題,去年是出車禍、前年是掉到鍋子裡面
每一個事件的SOP都是:
出事情>先救了再說>發現付不出醫藥費>找外交部>發現外交部不理>找媒體>先用媒體施壓
外交部>沒有用之後媒體會再發一個可憐報導>FB就開始濫情的支持家屬罵外交部>再民間捐
錢
每一年都會發生,然後每一年都有一堆濫情的人都在罵政府為什麼不幫忙?
說句實話沒有錢,沒有房子可以抵押?沒有車子可以賣?
並不是我冷血,而是既然你要冒險就必須要有承擔風險的義務,不是說你去那那裡玩爽爽
、錢賺爽爽爽,然後風險由整個台灣人的稅金來承擔
沒有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沒有那個懶蛋就不要學人家打工旅遊,不然你他媽的就
把保險給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