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情很簡單啊,問白家說,對象是小鐘這種諧星咖,但有錢,白家要不要?
肯定是要的啊。
所以說,一開始就不是逸祥諧星咖的問題,
而是白家人看不到逸祥的口袋裡有什麼。
說真的,以法律規定,結婚有效是到區公所登記就算有效。
不給聘金,不宴客,根本沒差。
阿白家人是在嗆什麼。
人家去法院辦個公證結婚就好了,
再去區公所登記結婚,
你攔得下嗎?
作者:
usebbs (ptt)
2015-06-07 11:33:00白家:可以不要諧星嗎?
就是要錢啊不過演藝圈這麼好賺 有逸翔這金雞母應該很爽吧?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06-07 11:34:00宅祥快去私奔啦!不過諒他也沒這個膽這小咖大概還想著以後可能得靠女方養
作者:
dyc2008 (DYC)
2015-06-07 11:36:00等你們有女兒就不會說這種風涼話了
作者:
xain1982 ("惡靈退散")
2015-06-07 11:36:00然後離婚 單親媽媽帶著一個小孩?
作者: ratedrkoedge 2015-06-07 11:37:00
原po有女兒,拜託快嫁給逸祥!
作者: Homepage (這是我的溫柔) 2015-06-07 11:41:00
表演這種德行 哪裡好?
作者:
LOVEMS (ç‰åˆ°è¶ŠéŽå¤©ç©ºé‚£å¤©)
2015-06-07 11:42:00到底是女兒要結婚還是他哥要結婚? 成年人結婚還不能自主?
作者:
cloudstr (ハートレス)
2015-06-07 11:46:00都已經成年了 想法還這麼天真 趕快節一結閃電離婚
作者: blackviolet 2015-06-07 11:50:00
區公所?
作者:
fatbody (無)
2015-06-07 11:51:00真以為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挖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