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Dboxer (慵懶大喵~)
2015-06-04 11:22:40※ 引述《hk416 (☑洨魯 ☜)》之銘言:
: 我們房東剛剛來請教我有關稅法的問題
: 還有他犯了全天下最愚蠢的男人會做的事
: 就是他結婚時莫名奇妙把台北大安區ㄧ間公寓登記給他老婆
: 這間公寓價值三千萬
: 後來他老婆無法生育感情也不好
: 最近他交到一個年輕的妹 這個女生可以幫他傳宗接代
: 他想離婚 他認為反正他跟他老婆都還年輕 彼此不合就快離婚。
: 並且拿回他的房子。條件就是給老婆180萬
: 但他老婆就是不願意也不還他的房子。
: 有無將房子登記給老婆名下是很愚蠢的做法 有相關八卦嗎?
我先說我沒興趣要幫爛人~
但真的不要以為過戶就沒事了 先看財產制
1.法定財產制
2.共有財產制(民1031~1041)
3.分別財產制(民1044~1048)
一般沒有用書面去特別做約定 就是屬法定財產制
其他的財產制自己去翻書
但特別注意非經登記不可對抗第三人
法定財產制就是夫妻雙方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 由夫妻雙方各自所有
也就是婚前的財產就是自己的 婚後的平常是自己的 離婚後平均分配
再來非常重要一點!!
那就是這個房子的來源 如果是長輩贈與的 不論婚前婚後
都算是婚前財產屬自己所有 此外還有慰撫金也是!
這個案例如果是全部自己背貸款
資料蒐集齊全走法院 實務很多都可以要求妻返還~
或是這個房子也還在貸款 如果老婆想保留房也可就房貸的一部分直接轉給妻子
總之婚後財產的扣除婚後債務 剩餘的就是夫妻一人一半
其差額就是要平均分配~
婚前很會賺 恭喜~~ 那都是自己的!!
婚後很會賺 夫妻互比賺多要分給賺少的 (若妻賺多也要給夫)
若此案例是老公婚後很會賺~
管你要給老婆房子還是給現金 總之差額就是拿出來平分
接著關心正牌老婆的權益~
如果老公這時候還想把脫產 先轉給外面的年輕妹妹
當老婆記住這點~ 五年內的可以要求返還 超過時間就沒有了!
至於離婚 我不知道不孕對法官算不算"重大不治之惡疾"
如果不算老公你想離婚就是自己想辦法去跟老婆協調
至於贍養費 台灣的要求比較嚴格~
需自己無過失且因判決離婚而"陷入生活困難者"才能請求
這點不分男女~ 男方也可請求女方要贍養費!
但需要自己無過失 這個案例就算男方生活困難也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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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5-06-04 11:30:00已備份 哪天有需要再來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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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hsu (大蒜綠獅)
2015-06-04 11:31:00夫贈與給妻的不動產,不在剩餘財產分配範圍內
只要男生可以拿出匯款那些證明房貸是自己出的,那到法院打官司就可以拿回屬於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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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hsu (大蒜綠獅)
2015-06-04 11:33:00^^^^^^^ 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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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tkimo (累的不想呼吸)
2015-06-04 11:35:00樓上~~還有個外加條件,必須是婚前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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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tkimo (累的不想呼吸)
2015-06-04 11:36:00婚後買,女方只要有再賺錢,負擔家用,就可以舉證有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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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boxer (慵懶大喵~)
2015-06-04 11:37:00w大 夫贈與妻的除非書面寫明 只是登記判例要得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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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tkimo (累的不想呼吸)
2015-06-04 11:37:00不一定要證明貸款女方繳納,很難扯得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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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boxer (慵懶大喵~)
2015-06-04 11:39:00婚後不管呀 婚後賺的錢管你要繳房貸還是家用 都是要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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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hsu (大蒜綠獅)
2015-06-04 11:40:001030-1第1項1款無償取得財產,受贈與物不在剩餘財產範圍不管贈與人是誰,夫贈與妻對妻而言就是無償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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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hsu (大蒜綠獅)
2015-06-04 11:42:00所以除非有其他法律關係,例如借名登記等,否則不用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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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boxer (慵懶大喵~)
2015-06-04 11:43:00w大這我上面也寫了 但在法院你要書面證明那是老公要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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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hsu (大蒜綠獅)
2015-06-04 11:43:00建物登記謄本不就會寫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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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hsu (大蒜綠獅)
2015-06-04 11:48:00建物登記謄本會記載所有權移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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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boxer (慵懶大喵~)
2015-06-04 11:49:00條文都一樣 為什麼有些律師強 不多會背是在舉證上找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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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hsu (大蒜綠獅)
2015-06-04 11:51:00你不知道謄本會記載移轉原因,所以你覺得別的律師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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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boxer (慵懶大喵~)
2015-06-04 11:51:00老公說當初避稅考量等 總之看該法官見解 保險就是書面寫問題是每個都是登記贈與呀~ 有說選項是借人頭登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