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男模被控性騷 業者回覆竟稱「大安分局」發文
3.完整新聞內文:
2名歐洲籍男模今年初在台北搭乘計程車後,遭女運將指控性騷擾,女運將向2男的經紀公
司申訴,但經紀公司召開性評會後認定性騷不成立,管姓女職員製作文書函覆女運將時,
卻註明發文單位是「大安分局」。女運將認為經紀公司冒名製發公文,怒告管女偽造公公
文書,但台北地檢署認定管女誤載發文單位,並非有意捏造公文,今將她不起訴。
檢方調查,這2名男子來台擔任模特兒,今年初2人在北市搭乘計程車,準備返回飯店,卻
疑因語言不通,與女運將發生爭執,2人有意下車,卻因車資問題,再與女運將發生爭執
,女運將憤而報案,指控2人涉嫌對她性騷擾。
2男出庭喊冤,指當時因女運將聽不懂他們的目的地,他們因而秀出手機地圖,想向女運
將解釋,孰料遭控性騷擾。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以罪嫌不足為由,將2名男模不起訴。
由於女運將同時也向2男所屬的模特兒經紀公司申訴,2男的經紀公司召開性平會後,認定
性騷擾不成立,管姓女職員將結果函覆給女運將,卻將公文的發文單位寫上大安分局,女
運將不滿性騷擾不成立,向大安分局反映,管女因而遭控涉嫌偽造文書。
台北地檢署傳喚管女出庭,管女喊冤,指她並非有意偽造,而是她過去沒發過這種文件,
但依規定又須將公司召開性平會的結果函覆女運將,她不知道該怎麼擅打,才誤將發文單
位打成大安分局,且她事後經其他同事提醒,趕緊再製作一份正確版的文件。
檢察官調查發現,管女製作的文件,發文單位寫著「大安分局 函」,但主旨卻又寫著「
本公司針對○○○提出之性騷擾事件…」,令人啼笑皆非,且發文地址、電話都寫著經紀
公司的資料,因而認定管女確實是因不懂如何發文才誤打,今將她不起訴。(賴又嘉/台
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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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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