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urue (purue)
2015-06-03 14:31:51※ 引述《Gjoy (鬼接TU\)》之銘言:
: ※ 引述《c871111116 (廢文死北七)》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彭文正如果這樣不算是「兼職」
: 不然有沒有什麼比較好聽、委婉的說法
: 這麼說好了
: 如果這份工作不算是「兼職」 (假設大家都普遍認為這不是兼職好了)
: 今天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的處長、局長、參事、秘書、組長 ..
: 反正朝八晚五 下班後就是自己的時間了 也去主持類似的政治評論節目
: 可以mo mo 你的 lam pa
: 你能接受嗎 ?
: 可以的話 五樓的ne ne 給1樓舔
我覺得兼職無誤 就不用再幫他凹了
根據彭文正的說法 他是開節目前有電話確認這是否算兼職 對方說不算
所以才開節目 但是既然法規有明文 對方口誤也只能吞下
不可能因為這樣就要強硬繼續開 這反而對自己名聲有損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6-03 14:32:00一字曰:錢
作者: mayjan 2015-06-03 14:33:00
兼職就兼職 但狗民黨這樣做 不怕選票又少一些我看法律不是服務人民 是服務狗民黨的
作者:
liskenny (Why so serious?)
2015-06-03 14:35:00軍、公、教 兼職的事實是有的 法規未改也是確定的
作者: grahamwu 2015-06-03 14:35:00
現行法律既無明確規定 文盲法盲才扯錢
沒錯,這樣老師才有辦法合法下課開補習班,不用偷偷來
說真的...跟公家機關打過交道都知道承辦人電話的講法跟
作者: grahamwu 2015-06-03 14:38:00
瞎扯牽拖成(國小/中/高中/公立大學)老師開補習班 呵
本和沒效一樣 要有公文或錄音才有保障 不然都翻很快
作者:
Atwo (A兔)
2015-06-03 14:45:00法規食古不化 不代表現在就能做
作者:
XWSL (XWSL)
2015-06-03 14:45:00當志工
作者: isalin 2015-06-03 14:46:00
法律並無明文規定大學教授不得主持節目現行法律下 主持是否算兼職有解釋空間
他在正晶就是實現他的新聞理念跟身教啊 哪像3F為500說錯 是2F 打錯抱歉馬任內真的把經濟部 衛福部 教育部 弄得很髒
作者:
waynedd (加西莫多)
2015-06-03 14:59:00哪一條法呀??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6-03 1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