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begasol (無)》之銘言:
: 廢死聯盟有很多律師
: 很多法官也反對死刑,警政署有統計過,台灣故意殺人的殺人犯,被判無期徒刑或有期
徒
: 刑的遠比判死刑的多很多
: 不管是台大政大等公立大學法律系或私立大學法律系的教授或學生,好像是以反對死刑
為
: 主流意見
: 很少聽到台灣的法律系教授或學生,說他是支持死刑的
: 請問有 反對死刑是台灣法律人主流意見的八卦嗎?
: thx
從一年級的刑總教授到二年級的刑分教授,他們很像都反對死刑,他們每當問我們死刑議題
前,都會先問全班相不相信台灣的司法,大家搖頭後,他們就說,既然不相信司法的判斷,怎
麼會支持死刑呢?人死不能復生,一但錯判後果很嚴重…之類的。但我的想法是很多都明
確的知道凶手是誰的案件,就不會有這種問題了啊……
作者:
Pony5566 (Luna Akbar)
2015-05-29 20:39:00八成是台灣媒體 那你相信台灣媒體嗎?
作者:
hipab (嗨趴)
2015-05-29 20:39:00就愛學歐美那套啊,人家放的屁可是香的欸
作者:
aoksc (é‡å‡ºæ±Ÿæ¹–)
2015-05-29 20:39:00他們只是要個理由 你拿這個去問他們他們又會丟出其他理由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15-05-29 20:40:00明顯的例子 鄭捷 現在判了嗎? 法官還在找不判死的理由啊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5-05-29 20:40:00這些教授就是專門用誘導論述在洗腦,難怪一堆同樣的膚淺論述
作者: anoreader 2015-05-29 20:40:00
這種論述也是講爽的啦 那還教刑訴做啥? 學者遇到個案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5-05-29 20:40:00
鄭捷判了啊 lag了嗎
作者:
hipab (嗨趴)
2015-05-29 20:40:00歐美說了什麼,台灣法律人就高潮惹,一點格調都沒有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5-05-29 20:41:00不相信司法,不就是都輕判同樣的事一再發生才不相信的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15-05-29 20:41:00就算判死了 這些廢死的還是不跳出來叫叫叫
作者: anoreader 2015-05-29 20:41:00
都會講個案情況不一比例原則處理 遇到這廢死案例又跳針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5-05-29 20:41:00
至於鄭捷的律師用種種程序上拖延判決確定 那是另一回事
作者: anoreader 2015-05-29 20:42:00
那些事實明確也的確該判死刑 又不敢講話說有維持必要性
作者: wds824 (wds824) 2015-05-29 20:42:00
這論述真好玩 司法不被信任該改善的是廢死 ?
作者:
EdmundLi (君宰寰宇造天機!)
2015-05-29 20:42:00因為明確知道兇手是誰的都是大案子 可是實際上殺人案件多得是阿......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5-05-29 20:42:00
除了跟學者所學有關之外 也跟有些律師要搏人權律師美名有關
學者不能代表整個法律界,沒有人可以代表主流什麼的根本不存在
作者: anoreader 2015-05-29 20:43:00
學界到真的是廢死聲音比較大啦 實務界真的不見得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5-05-29 20:44:00
司法不被信任跟廢死本來就是律師界互為因果的論述方式
作者:
Lizst (YouGotIt)
2015-05-29 20:44:00看看014有黨證,你相信法院判決?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5-29 20:45:00所謂法律_就是會跟你爭1%miss然後99%該死的就被cover
作者:
Pony5566 (Luna Akbar)
2015-05-29 20:47:00所以樓上自願當那1%嗎 還是死別人沒差別死到我就好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5-05-29 20:49:00
其實廢死在論述誤判時 遇到有期徒刑也會誤判被關很久通常會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5-05-29 20:50:00
可以修法 無任何疑慮的殺人犯唯一死刑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5-05-29 20:50:00
縮起來 或是扯死刑不可回復 問題是時間也不可回復啊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5-05-29 20:51:00
只要有1%可能有被冤望的案件不可唯一死刑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5-29 20:51:00我又不會殺人自願什麼? 要自願不如請廢死團先自願簽同
這些事情,只看監視器怎麼認定鄭捷100%犯殺人罪?
作者: anoreader 2015-05-29 20:52:00
其實扯誤判 無法完全根除死刑的絕對不存在適用空間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5-05-29 20:53:00
ano兄 沒有錯 但因為這是很廉價且草根性的論述 所以廢死團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5-05-29 20:54:00
鄭傑算是現行犯 大量監視器+大量證人 無誤判之可能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5-05-29 20:54:00
體非常喜歡扯這個 律師團體也樂得用這個削弱院檢話語權
你講的那些不都是訊問+驗屍的結果,那什麼叫做明顯?沒驗屍前,你知道死者真正死因?但這些東西沒做之前,多少人民已經覺得100%鄭犯殺人?你看判決書,既然這麼明顯為何每一個死者都還要明確寫出受害部位、傷度,不就是為了確認行為該當及程度我只是要講,你的所謂明顯,都是刑事程序踐行後的結果,我講了,證人只能證明他的人跟行為我只對於你的"明顯是兇手"的判斷依據感到很難認同
沒親眼看見敢說甚麼罪證確鑿就算是親眼看見 你又能完全相信自己所看見的事物嗎假如鄭捷有雙胞胎兄弟鄭傑 其實是鄭傑犯案 但是鄭傑推鄭捷出來頂罪 那不就是殺錯人了?你有甚麼證據說他沒有雙胞胎兄弟?搞不好鄭捷案是一長串被好幾十個人被陰謀造假的其實兇手另有其人 錄像跟證詞全都是造假跟串通的你有看過刺激1995就不會問這種問題了那要是安迪一開始就被陪審團判死了 你怎麼想?安迪當時可是"罪證確鑿"被審判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