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說呢…
我們這種不懂法律的小老百姓每每看到法院的判決新聞都滿腦子的疑惑啊
作者:
L0v35 (æ˜¯é›¶ä¸æ˜¯æ)
2015-05-22 12:34:00是其他太輕 不是他判太重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5-05-22 12:36:00把法官的名字黨籍列出來 你就知道真相了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5-22 12:37:00
買了31萬張票,害了31萬人次
作者:
tasogare (tasogare)
2015-05-22 12:37:001張判一天就飽了
作者:
gary27 (小龜)
2015-05-22 12:40:00一罪一罰,三十一萬張影嚮范圍和規模太大了
作者:
lazyming (lazyming)
2015-05-22 12:40:00法律人又把責任推給立委囉~對了~221不是可以判到10年嗎?
作者:
qscgg (QSC)
2015-05-22 12:42:00法律系的都是常識白痴啊,腦袋只懂法根本就沒有其他東西。
作者:
QooEX (QooEX)
2015-05-22 12:43:0031萬票耶 其中可能有人要緊急探望 或是 有重要事務的
作者:
plice (咖啡館之歌)
2015-05-22 12:45:00鬼島法律不意外,尤其有王柯這種立法委員
作者:
DIDIMIN ( )
2015-05-22 12:50:00你要怪立委不修法而不是法官判太輕
樓上以為立委說修就修阿 很多法的修改還不是那票尊爵不凡的法律神獸說修才能修
作者: ooopstev (高雄金城武) 2015-05-22 13:12:00
偽造文書31萬次,這算判很輕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