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hiuss (thi)
2015-05-21 20:08:15※ 引述《ttnakafzcm (燦's)》之銘言:
: 虐殺國中女生案 警查出死前曾遭2男性侵
: 頭丟她,還有人動手在她身上重要部位亂摸,當時何男(26歲)說:「兩條路給你選
^^^^^^^^^^^^^^^^^^^
: 條路是我們打死你,另一條路是我們強姦你。」她不得已被迫脫衣屈服,當場何男
: )先上,然後古男(22歲)跟著上。
^^^^^^^^^^^^^^
: 警方表示,是否只有2男參與,會進一步比對在場所有人的說法釐清,也會透過鑑識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24859
22歲 26歲 一般預料比50%的鄉民都還年輕
希冀念在教育的本位上 仍有教化之可能 不應意氣用事
畢竟"情理法" 情怎樣都排在第一位 這就是寶島台灣重人情且可愛的地方
且法庭上深具悔意!!!!!!!!!!! 可察之良心未泯
建議輕判2年 緩刑2年
理性 勿噓 代po
作者:
ztopip 2014-05-21 20:08:00CD
作者:
yukime46 (å啊㊣擎♂天♂柱㊣嘶å)
2014-05-21 20:08:00幫噓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5-05-21 20:09:00按 以前真方便 直接把垃圾流放去荒島就好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5-05-21 20:09:00因為講"情" 死一堆守"法"的人 這種人權有比較高尚??
作者:
Atwo (A兔)
2015-05-21 20:10:00自首是肯定不會死的啦 已經完成眾多免除死刑條件之一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5-05-21 20:10:00已經沒辦法再教育了 直接判死刑吧
作者:
ph777 (沒有真相沒有原諒)
2015-05-21 20:10:00異性戀
作者:
bluesky2 (一切都過去了~)
2015-05-21 20:11:00管他19還26 都已經滿18了 法官: 沒差 良心未泯!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5-05-21 20:11:00現在誰說台灣人權民主法治好棒棒的 我都當智障看待
作者:
Atwo (A兔)
2015-05-21 20:11:00抱歉用詞錯誤 投案
作者:
LeonardoPika (新竹æŽå¥§ç´å¤šçš®å¡ä¸˜)
2015-05-21 20:12:00吵個架需要把人家打到掛掉? 教化的可能有多少?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5-21 20:18:00推 這的確是台灣法律人會講的話
作者: s006310 2015-05-21 20:20:00
討噓,就給你
作者: CHJ1111 2015-05-21 20:27:00
你是故意要被噓吧
作者:
kidd168 (銀色幸運草)
2015-05-21 20:54:00我祈禱你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