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無帳號,所以代強者我朋友全文轉貼 http://0rz.tw/gCBDg
World Gym是一家只顧著騙肥羊上鉤簽約,在合約書上公然違法的惡質企業
2015年5月20日 20:17
這是一篇警世文,只希望有緣看到的人不要再上當了,
不管你已經是會員、正在考慮簽約,還是正開始挑選健身房。
奉勸一句,跳過這家惡質企業吧。
還記得,去年(2014年)的二月九號,我在World Gym世界健身中心 (以下簡稱WG)的天母店
,在業務員的舌燦蓮花加上設備真的很嶄新之下,就決定跟他們購買一年的會員。
當時,我還是個涉世未深的剛出社會青年,也不疑有他,想說都有合約保護了,乍看也沒
有什麼特別不合理的條文,就簽了下去。
合約其他部分不重要,重點在這個部分:
當初業務人員的解釋讓我認知到的情況如下:簽一年約的意思是,如果我在一年之內要解
約,就違約要付違約金。一年過後如果要解約的話要主動提出,否則視同續約。
OK,故事很快的來到今年。
由於我在簽約的這一年中有出國不少次,累積起來大概快要兩個月的時間吧,
因此有跟WG這邊辦理過請假。因此會員到期日粗估應該是二月九日還要再往後延長兩個月
左右。
不過當然我也沒有太刻意去記住到底哪天會員會到期就是。
就在最近,老媽問了我一下:「要不要去把健身房退一下啊?看你最近都沒怎麼去用,阿
又一直扣錢」
(費用是老媽幫忙出的,最近一筆扣款是在5月9日。)
我才想說,那去把約解一解好了。
之後就順手研究了一下相關的法條,才赫然發現了一個事實:
(以下法條引自〈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原來!燈愣!
WG從三月開始收的月費都是多收的!
而且,他們本來就有義務在合約到期前一個月通知我,
詢問我有沒有續約的意願,如果有的話,應該請我以書面的方式同意續約,這樣才算數。
而不是默不吭聲,就這樣繼續默默扣我的錢!
於是,就在昨天(5/19)晚上,我前往WG天母店,跟他們要求解約,並退還合約到期後,三
月至五月的所有扣款。
他們馬上搬出經理下班,他們在場的專員無法做決定這樣的說詞,並留下我的資料,說等
隔天客服經理上班後,
會馬上與我聯絡。
到了今天(5/20)下午大概三點吧,我看手機一直靜悄悄的,看來是不會有人打電話來了,
只好再自己跑一趟囉。
今天總算順利見到經理了,這位經理叫Amanda,是WG天母店的客服經理。
不過令人失望的是,她不但沒有處理事情的誠意,一上來就跟我胡扯。
照她的說法,那個合約上寫的"12個月「並非合約的起迄日」,
而是所謂的「以月為單位得優惠價錢」
說老實話我根本沒聽懂上面那句話是個什麼意思.....(攤手)
只好把合約上白紙黑字的內容拿出來跟她說
大家可以看看那個紅圈圈起來的地方,如果那12個月不是合約到期日,那就只能是那個「
最低使用期間」了
可是不巧....我在〈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又看到一條......
所以很明顯的,你這合約上的12個月要馬是合約的起訖日,要馬就是在公然違法......
之後那經理被我講得不行了,只好自己跑進去問問高層
回來之後還自己說漏嘴
「我剛有跟XXX確認,就是以月為單位得優惠價錢,沒有所謂的最低使用期限,因為這明
顯是違法搭~~」(以上錄音檔原話照登XDD)
啊可是合約上就明明白白的寫著那幾個大字啊大姊~~~!!!!!(攤手)妳自己都知道這明顯是
違法搭~~~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總之,那經理最後好像被我盧到有點惱羞了,乾脆的就跟我說,她代表公司表示,這筆錢
是不會退我的。
我只好跟她說:「那,我就去跑訴訟程序看看法官會怎麼判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