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醫糾法要強行闖關了!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18 19:17:09
※ 引述《kawaku (弱虫)》之銘言:
: 剛剛在醫勞盟的臉書上看到以下訊息
: 醫勞盟收到情報,衛福部運作希望在明天強行通過醫糾法!!!
: 不要像長照法過了大家才瞭解長照法
: 不要讓醫糾法過了大家才瞭解醫糾法
: 相關人士別硬闖關吧!
: 怎麼那麼愛闖關啦吼zzzz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懶人包:
每個醫師每個月提撥金錢到賠償基金
(只要你是中華民國執業醫師就要)
每個納稅人也要負擔賠償
(政府出一部分來自你我稅金)
爭議點:
1.變相加稅
2.只要當事人覺得不滿意就可以先領錢,
剩下還可以繼續走法律途徑。
結論:
好醫糾,不告一下嗎?
不只醫生想跑而已吧 XD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18 19:18:00
一家中型醫院10億才繳100多萬你認為一個醫師要繳多少一家中型醫院10億一年才繳100多萬你認為一個醫師要繳多少繳到他們都會去移民?
作者: patato2 (㊣裁判殺手熊㊣)   2015-05-18 19:19:00
這個下去基本上是不跑都不行了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05-18 19:21:00
我的稅金也不爽給訟棍領啊......什麼叫不滿意先領錢 ?篩選機制?還在相信人性那套嘛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18 19:22:00
基本上就是政府出一部分 其他風險各科均攤
作者: a77942002   2015-05-18 19:22:00
看到提撥到基金 就大概知道又是吸金了
作者: makakatw (馬卡卡)   2015-05-18 19:22:00
呵沒關係 反正鬼島醫療崩壞也不是第一天了 爛就爛到底吧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5-18 19:23:00
http://tinyurl.com/mjst7t8 衛福部做的回應,看一下吧
作者: makakatw (馬卡卡)   2015-05-18 19:23:00
某J就不用再護航了 就讓它通過吧 我等這看笑話啊 哈哈
作者: resudi (我累了 真的累了~)   2015-05-18 19:24:00
唉 誰來阻止這些人亂搞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5-18 19:24:00
補償基金之醫界負擔部分(全稱為醫療風險分擔金)是由醫
作者: showwin (世界一か? 死か?)   2015-05-18 19:24:00
真是有步驟的掏空我們服務業和醫療業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18 19:24:00
看有人忙著幫政府帶風向 www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18 19:25:00
繳這錢讓病人不對醫師提告醫療院所付錢很合理啊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5-18 19:25:00
借用衛福部的話 無法防堵醫療機構轉嫁醫事人員,變相減薪
作者: Teng0615 (吸水的好毛巾)   2015-05-18 19:26:00
有人很緊張洗風向?
作者: sqwal (無雙亂舞,星光閃閃)   2015-05-18 19:26:00
所以可以缺錢就去告醫生嗎?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18 19:26:00
原本出錯了 醫師本來就要攤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5-18 19:26:00
且病人或其家屬領到補償後,依然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的自訴或告訴,所以病人還是會對醫師提告,甚至更糟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18 19:27:00
最新版草案§39:
作者: xcvfrd (.)(.)   2015-05-18 19:27:00
可是領完補償如果要提告 法務部會把補償收回欸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5-18 19:28:00
按照人性,還會導致未來病人或其家屬「既然因果關係難以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5-05-18 19:28:00
*‧★,:*:‧\( ̄▽ ̄)/‧:*‧°:*‧
作者: jurists (kk)   2015-05-18 19:28:00
此時,其須「返還」先前已領取之補償 ── 此部分將由法
作者: xcvfrd (.)(.)   2015-05-18 19:28:00
要錢的話應該不告吧...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05-18 19:29:00
反正錢先拿了到手了 再討回你再慢慢討吧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18 19:29:00
簡單來說就是有錯沒錯你都要先拿錢出來,這制度沒問題?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5-05-18 19:31:00
那我可以每次看病就用一次不就賺翻
作者: xcvfrd (.)(.)   2015-05-18 19:31:00
哪裡寫有錯沒錯都要拿錢 不是無法確定因果關係才會補償嗎而且要經審議會審議過不是嗎?
作者: makakatw (馬卡卡)   2015-05-18 19:33:00
xcvfrd: 可是領完補償如果要提告 法務部會把補償收回欸
作者: octopus4406 (章魚仔)   2015-05-18 19:34:00
幹你娘這些立委和官員生病去強國看醫生吧^^
作者: makakatw (馬卡卡)   2015-05-18 19:34:00
鬼島家屬:這我早就想到了 我先把錢脫產 你慢慢討啊 ~~然後我再請公益免錢律師 上電視哭一下 又可求償2000萬唉呦 在鬼島 當個家屬真是不亦樂乎 數錢都來不及喔
作者: xcvfrd (.)(.)   2015-05-18 19:35:00
恩... 我個人是認為一般百姓脫產搞到強制執行不會比較好當然有錢人另當別論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18 19:38:00
此法一過,那天來個食安基金要所有食品業出錢也有機會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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