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evin (帥到不行)
2015-05-15 14:48:07愛國同心會辱法輪功 一審判無罪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18233
中華愛國同心會99年至101年間多次在網站或在街頭舉牌持擴音器指責法輪功「是中華民
族的敗類、美國的走狗、邪教、被美國利用的一條狗」,台灣法輪學會與理事長張清溪控
告愛同會長周慶峻、成員葉秀美等5人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罪,台北地院今認定未逾越合
理評論,判5人無罪。可上訴。
張清溪以告訴人身分提告主張,法輪學會是台灣唯一代表法輪功的社團法人,並註冊登記
取得商標和團體標章,周慶峻等人言論中提到「法輪功在台灣的張教主」,足以證明是在
針對他。
周慶峻、張秀葉則答辯說這是言論自由,他們批評的對象是李洪志創立的法輪功,是批判
世界性的法輪功,不是針對台灣法輪學會或張清溪,另3成員答說只是在現場舉牌,沒有
說話,也無侮辱之意。
北院合議庭認定,商標和標章只是識別標誌,與是否代表法輪功無關,張清溪也非商標、
標章的註冊人,無權擴張他的代表範圍,且「教主」一詞亦無貶義;從愛同會網站內的文
字,尚不致使人產生張清溪領導邪惡宗教的聯想,無損張的名譽。
合議庭又指,民主社會本應容許各種價值判斷,不應直接以公權力鼓勵或禁制特定的價值
理念,只能經由言論自由的機制,使真理愈辯愈明,進而達到去蕪存菁的效果,對於可受
公評的事,縱使批評的語言文字尖酸刻薄,也應受憲法保障,難以認定愛同會5人表達的
意見超出適當評論的範圍,判5人無罪。
作者:
Israfil (贖罪聖音)
2014-05-15 14:48:00法律轉彎囉~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5-15 14:49:00
這些人真的很強,上法院就變成尖酸刻薄
作者:
pro33342 (pro33342)
2015-05-15 14:49:00一點都不意外
作者: vfgce (小兵) 2015-05-15 14:50:00
是啊,要像柯P一樣預設立場才是對的
作者:
jackerxx (((o(#+>"<)==o)))
2015-05-15 14:50:00最後一段合議庭意圖使人80啊XD
作者: gyboy74 2015-05-15 14:51:00
敗類,走狗,邪教,狗=合理評論?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15-05-15 14:51:00天朝同路人果然就是尊貴不凡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5-05-15 14:51:00乾~這後臺也太硬了吧
作者:
XSUDOX (老闆 素肚要辣不要切)
2015-05-15 14:51:00那說中國國民黨是被中國利用的一條狗也可以囉?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5-05-15 14:52:00同心會就是中國的一條狗,有種告我呀~
作者:
shcjosh (來吧!都來吧!)
2015-05-15 14:52:00開場擂台賽 打一打比較快 還可以收門票錢
作者: gyboy74 2015-05-15 14:52:00
北院是不是也是一條...?
作者: fxntdsxdr 2015-05-15 14:53:00
那同樣的話也可以講同心會摟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5-05-15 14:54:00突然有點怕,我補充下我合理的評論同心會是中國的狗,應該ok了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05-15 14:54:00支持誹謗侮辱除罪化
作者:
Gnome 2015-05-15 14:54:00原來法律是真的會轉彎XDDD ~逢支必轉~ ↖煞氣a支那↘
敗類、走狗、邪教=尖酸刻薄 。終於知道怎麼評論瓷器了
可是Gnome....這兩個團體 都是支那團體啊....
作者: sadmonkey (下雨天) 2015-05-15 14:55:00
所以在路上罵國民黨是中華民族的敗類、中國的走狗、邪
作者: dingding0208 2015-05-15 14:56:00
法院認證的...
作者: gyboy74 2015-05-15 14:56:00
可是內部構成員不同啊ku大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5-05-15 14:56:00真的假的,這樣罵OK?
作者: sadmonkey (下雨天) 2015-05-15 14:56:00
教、被中國利用的一條狗也是合理評論,因為國民黨也只
推 lovelebron24: 好辣 兩個團體都是支那走狗
→ kurtsgm: 可是Gnome....這兩個團體 都是支那團體
作者: bottony20 (封徵) 2015-05-15 14:57:00
ktm是中國的一條狗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5-15 14:58:00[新聞] 罵蔡正元「髒東西」 段宜康判賠2萬並道歉<<XD
作者: MacOSX10 2015-05-15 14:58:00
法院認證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5-15 14:59:00以後盡情暢罵愛國同心會吧~!有法院認證的XDXD
XD 我當然知道這兩個團體的本質還有理念不同啊...可是說實在的 這兩個團體在台灣為了中國的事互鬥...
作者:
Gnome 2015-05-15 15:00:00所以kurtsgm...這樣描述問題在哪?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5-05-15 15:01:00why???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5-05-15 15:01:00"真理愈辯愈明"也是很有問題的一句話
既然是法院認證的合理評論....有背書就可以引用啦!!
作者: gn00573224 (山林隱居中) 2015-05-15 15:06:00
尖酸刻薄,我記起來了
作者:
deco (Z>B)
2015-05-15 15:06:00原來狗是合理?XD
作者: drigo 2015-05-15 15:08:00
狗本崩潰~~ 不要拿我們的毛小孩去做辱罵用
作者:
lapentti (lapentti)
2015-05-15 15:10:00所以罵人走狗 敗類不算侮辱,記起來。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5-05-15 15:16:00姓葉的那女的可以驅逐出台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