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平心而論, 柯市長提出此案的原構想是為了解決違停的問題, 出發點是正確的
反對裝設監視器的評論也提出了對人權的影響, 這也是合理的
很難說哪一方是100%立於不敗之地, 所以才有如此多的論述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結婚搶紅包的人太多)
2015-05-01 18:00:00違停吊扣駕照兩年 才有效
作者:
jzn (除舊)
2015-05-01 18:03:00法律不合理正確那該修法,怎麼會是由官員說了算
作者: Cherlsea 2015-05-01 18:05:00
然後就會有人義正嚴詞說自己被迫無照駕駛 看來需關一下
作者:
goal56 (宅變型)
2015-05-01 18:05:00簡單說 有錢到處都可停 沒錢滾去做捷運?
作者: jack1221 (奔跑的傑克) 2015-05-01 18:06:00
比例原則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5-05-01 18:07:00違建不罰嗎?
作者:
richjf (jeff)
2015-05-01 18:09:00不可能 利委酒駕立法都輕輕放過了 特權停車才威風啊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5-05-01 18:09:00罰到你怕 十年不准上車 最高罰金兩億 一半是你的
作者:
JyouItsu (MaiGo)
2015-05-01 18:10:00提高罰金就ok+1
作者: luyahuang 2015-05-01 18:11:00
拔草測風向 低頭咬橘子
提高罰金 還可以搭配 累犯必須拘役入獄坐牢XDDD
作者: mackulkov (跳舞好啊) 2015-05-01 18:16:00
被罰15倍以台灣人的個性會找立委靠邀開記者會
作者: mayjan 2015-05-01 18:18:00
文不錯
可是台灣人投機的很多 跟德國的民族性又不太一樣..就算抓到會罰重金 還是有人會賭一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