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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VizZ: 再說吧 05/01 12:54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012/34568169/
2012年10月12日
垃圾亂丟 監視器10天揪38件
取締亂丟垃圾包,北市環保局今年砸近百萬元,採購二十七支移動式監視器架設在垃圾丟
包熱點,上月下旬全數架設完畢,其中設在五分埔商圈、永吉路段監視器上路十天就已採
證三十八件違規案。環保局長吳盛忠昨說,若成效良好明年擬再添購。民眾反應兩極,反
對者擔心沒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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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了
你的意思是說台北巿的法條說可以設移動式監視器抓亂丟垃圾,卻不能定點設監視器抓違
規停車。
是這樣嗎?
作者:
ADIE2 (ㄚ呆)
2015-05-01 13:01:00w大小心 太多篇會被檢舉 到時候會被水桶喔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結婚搶紅包的人太多)
2015-05-01 13:03:00連垃圾袋都要省 北市民....
作者: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015-05-01 13:04:00你這篇柯黑、藍粉會無視的
作者:
leron 2015-05-01 13:05:00VVizZ專門推文而已...好像不會另發文章來討論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05-01 13:06:00推文就可以 何必發文?到時又被誤會要洗版面蓋新聞了
作者: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015-05-01 13:06:00作者:
awpex127 (Brian)
2015-05-01 13:06:00反柯大將 無視中
作者: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015-05-01 13:08:00柯就笨在丟出來討論吸砲火,人家低調爽爽做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5-01 13:09:00阿我不是回在你上一篇底下了 自己回去看一下我的思路就好
作者: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015-05-01 13:09:00沒看到你上一篇已PO,可以把兩篇新聞合併成一篇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5-01 13:11:00如果你找的到授權依據我很難說你錯阿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5-01 13:11:00
XDDDD
作者:
leron 2015-05-01 13:11:00VVizZ幹嘛不直接回文...是怕大家去追查你的文章立場嗎?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5-01 13:12:00
唉呦 有授權人權就能被掰彎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5-01 13:12:00可是你要想一想為什麼不同法規會有不同作法的背後原因
作者:
amovie ( )
2015-05-01 13:12:00郝龍斌又讓9.2崩潰了
作者:
leron 2015-05-01 13:12:00hata5566跟zsh都敢發文了...你也可以用文章講述自己觀點阿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5-01 13:13:00
要就一視同仁啦 不要說啥舉證不易 稍縱即逝才需要看監視器取締啦 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5-01 13:14:00不過你問我個人立場的話我一點都不贊成監視器取締亂丟垃圾
作者:
hintfox (狐狸犬)
2015-05-01 13:14:00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5-01 13:14:00玻璃心
作者: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015-05-01 13:14:00VVizZ 雙重標準?為何不發一篇專罵新北和環保局?
作者:
hintfox (狐狸犬)
2015-05-01 13:15:00補個新聞討論一下...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05-01 13:15:00我支持啊 不要違規就不會被拍 邏輯超簡單的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5-01 13:15:00
喔喔 那就好啦XDDD 反正社會檢討總流於片面 習慣了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5-01 13:17:00
柯就是笨 學台南一直拖吊看你要不要乖乖繳費還是搭運
作者:
amovie ( )
2015-05-01 13:17:00依法有人檢舉就能使用監視器開單
作者:
leron 2015-05-01 13:17:00VVizZ你一直在別人文章底下推文...會讓整個文章亂七八糟的
作者:
amovie ( )
2015-05-01 13:18:00其實早就討論到爛掉了 並不是沒有現行法規可以用
作者:
leron 2015-05-01 13:18:00自己發一篇就好..這樣大家才能理性的討論事情阿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5-01 13:18:00
沒關係啦 比某個P3W的好太多了 推文討論殺手XDD
照VV的邏輯 錄影取締也有違反人權的疑慮 他又贊同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5-01 13:20:00人權本來就不是絕對的 我又不是廢死那派XD只是你要告訴我為什麼我要犧牲A去換B阿
作者:
dictons (何時忘卻營營)
2015-05-01 13:21:00Vv只會推文而已 看某些標題就知道vv一定跑出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5-01 13:21:00又為了B是不是犧牲A是最好的方法 還是最後不得已的方法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5-01 13:21:00
萬華快裝一裝
作者:
leron 2015-05-01 13:23:00還是VVizZ你只是想推文讓文章變廢文..認為觀點正確就發文阿
因為VV忍受嘲諷,也要用理說服。鋼的意志,我蠻配服的
作者:
ohnotme (來點造型)
2015-05-01 13:24:00所以這篇不看推文的話,重點到底要說什麼呢?
作者:
leron 2015-05-01 13:24:00大家都能在你文章底下討論事情是否正確...你還可以修文反駁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5-01 13:24:00為啥推文會讓文章變廢文 推文討論比較集中在一個地方阿不然你引個兩句回一篇 我引個兩句回一篇 版面更亂吧到時候又一堆那種不想討論插一句什麼黨工洗版面之類的
作者:
leron 2015-05-01 13:26:00你的推文都能變長篇大論的文章了...發個文討論應該不困難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5-01 13:26:00我一直都把討論當成喝蛤蠣湯有人喜歡吃肉有人喝湯 都很好 難免會有沙吐不乾淨的時候
作者:
Nchun (NNN)
2015-05-01 13:27:00推 重點根本跟"隱私權"沒有關係 法律才是重點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5-01 13:27:00那就讓他自然沉澱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5-05-01 13:27:00沒法 就立法阿 不然柯皇說的算
作者:
leron 2015-05-01 13:27:00有種推文就要有種發文....讓大家可以知道你的立場跟觀點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5-01 13:28:00跟種不種哪有關係 你希望當蛤蜊湯裡的沙嗎像axxie那種我就懶的理了
作者:
Nchun (NNN)
2015-05-01 13:29:00所以大家應該砲他 北市的法就是規定如此 "跟隱私權無關"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5-01 13:31:00N兄你還是不明白 凡是政府監測人民行為 很難跟隱私權無關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5-01 13:32:00但是這退讓應該不至於讓政府想拍就拍吃到飽的程度吧
有疑慮的話針對現行做法都送相關單位解釋?一堆人都在砲 結果建議都沒有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5-05-01 13:42:00臉又被打爆了XDDD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15-05-01 13:49:00腫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