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zukineko (閃亮三å”å…¬)
2015-04-29 11:22:29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性侵少女517次僅1次算數 惡狼判4年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許姓男子4年前因不滿被同居女友的18歲的女兒控告長期性侵,許男竟絞死少女再
故布疑陣成自殺,原被判死刑的許男,今年初被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定讞,但檢方原起訴
少女被性侵517次,高院僅認定1次,且這次性侵還被認定是「訴外裁判」,撤銷發回由士
檢重新起訴後,士林地院今依強制性交判許男4年。
判決指出,許男(59歲)13年前與少女母親同居,5年前少女母親上吊身亡後,少女告訴
生父:「被阿伯(許男)欺負!」指每周遭許男性侵2次、長達5年,少女隨即搬去與父同
住,並在父親陪同下提告,許男因不滿要求少女撤告被拒,竟於2011年11月29日闖進少女
住家掐昏少女,再以機車煞車鋼線絞死,將鋼線綁在床頭裝成少女自殺。
一、二審都將許所犯殺人罪判處死刑,但性侵部分,一審認定許從2006年到2011年9月14
日「前」,共性侵517次,二審認為僅9月14日這天因扣得含兩人體液的衛生紙當證據,認
定僅性侵1次,判刑3年10月,其餘無罪,因高檢署未上訴而定讞。
但最高法院指二審所判強制性交罪,因檢方起訴書稱犯案時間是「2011年9月14日『前』
」,因此不包含當天犯行,二審性侵部分的判決屬於違法的訴外裁判,將性侵部分撤銷發
回檢方,殺人罪判死部分,最高法院認為理由輕率,發回高院更審。
之後高院更一審僅審理殺人部分,以許認錯後悔,「有善與惡的兩面,未達永無教化程度
」,改判無期徒刑,最高院今年初駁回上訴定讞。
而性侵部分,去年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士林地檢署,但檢方漏未分案,直到媒體報導後才
火速二度起訴許男9月14日當天性侵少女,遭外界痛批「亡羊補牢」,士院歷經半年審理
,今天宣判。(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429/601017/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4-29 11:23:00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還不旺季殺人滅口^^
未達永無教化程度....到底哪個人有達到永無教化程度???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4-29 11:23:00這樣也無期...
作者: Liking (MP魂) 2015-04-29 11:24:00
傻傻的 會抄佛經就沒事啦
作者: ibelieveican (ccc) 2015-04-29 11:24:00
單純法官不想判死刑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5-04-29 11:25:00又是姓許的
性侵+殺人..還可以教化??教他性侵就好..不要殺人嗎?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5-04-29 11:25:00超爽的鬼島
作者:
Atwo (A兔)
2015-04-29 11:25:00依照台灣的判決案例來看 要死刑真的很難很難
作者: MessiWang 2015-04-29 11:25:00
這種人渣都不用死 鄭捷難怪還有教化可能 關個五年就出來了吧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5-04-29 11:26:00以中華民國政府機關的邏輯,阿扁屬於無法教化的
作者: jokywolf (joky) 2015-04-29 11:26:00
法官腦袋裝甚麼?
作者:
Atwo (A兔)
2015-04-29 11:27:00死刑只有那種殺多數人 無悔意 泯滅人性才真的有機會到死刑
作者: MessiWang 2015-04-29 11:28:00
鬼島法官就是標準公務員心態阿 大事化小 麻煩事不要到
作者:
Newtype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2015-04-29 11:28:00這就是人權阿 只不過是犯罪者的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5-04-29 11:29:00是誰規定有教化可能性就一定要教化啊?
作者:
Atwo (A兔)
2015-04-29 11:31:00這就是刑法的謙抑性啊 因為刑法的發動有可能剝奪人的自由或是生命 所以只要有一點點改善的可能都不能亂發動那就產生另一個問題 有沒有可能是誰判定的 是真心悔改還是為了減刑而虛情假意
作者:
goshfju (Cola)
2015-04-29 11:41:00鬼島
作者:
Ricrollp (J.M.M.)
2015-04-29 11:43:00最高法院的學長們就是不准底下的人判死刑啦
作者:
Ricrollp (J.M.M.)
2015-04-29 11:44:00不然出國見了國外法律專家要怎麼自我吹捧?
作者:
Bobogood (goodwoman)
2015-04-29 11:45:00爛判決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15-04-29 11:48:00爛
作者: bear123 2015-04-29 11:52:00
這不是鬼島哪裡才是鬼島
作者:
ahlolha (啊囉哈)
2015-04-29 11:52:00法律真棒阿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5-04-29 12:00:00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