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5-04-28 14:05:25※ 引述《jackhu811 (古恆月)》之銘言:
: 我們把測速相機的想法搬過來
: 紅外線偵測的相機設在違規高峰的地段
: 一但有人停了
: 馬上給你個閃光
: 請乖乖去繳錢吧
: 這樣不知道可行否?
: 不懂欸明明有車卻不願意交個停車費
: 好像沒被警察抓到就好像違停是可以的
: 然後就說一定要親眼看到我犯錯你才能抓我
這問題容易解決的很
請一堆工讀生站在違停熱門路段, 看到有違停就拍
現在檢舉照片影片也是可以開罰, 怎麼這樣就沒有侵害隱私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