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ucroy (盧克羅伊)
2015-04-24 09:27:26我其實蠻支持實名制的
當一個族群無法豎立起彼此尊重 不傷害的關係
建立一些制度 或用法治來做約束
其實是一個沒有辦法的辦法
但我並不支持 利用立法或用實名制來做對個人言論的箝制
只是能夠給予多數人發文時 能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其實如同毀謗之罪
現行法律 只要有文字證據
要追IP 的確不難
所以很多人也習慣酸歸酸 可是文字絕對是保守的
我們也了解 群體中的跟風
只要我不指名道姓的罵人
根本無罪
所以回論到 實名制
我認為這只是一種 責任的負責
即便如此 大家還是不會有罪
會惹上麻煩的還是那些不懂在網路上規避的人
我實在不覺得 這對多數人會造成困擾
另外
楊自殺的霸凌 的確要從她身邊的人找問題
網路只能期待風氣上的改變
我罵歸罵 你要對號入座 我也沒辦法
但我相信匿名板一定指名道姓
或是影射明顯(雖然這樣也告不成)
看到一大堆 自己行為言論曾經出過問題
黑掉的一大夥人出來護航
實在很無言
誰叫你們要犯錯
誰叫你們沒有積極取得社會大眾諒解
因網路獲益,亦因網路沉淪
即便酸民 也沒那麼閒去注意你哪位
你做了什麼
如果不是媒體 或你自己有爭議
誰想"霸凌"你阿
現在充斥好多無聊的新聞
媒體那麼嗜血 又不知道要報幾天了(菸
※ 引述《arrenwu (鍵盤流戰鬼)》之銘言:
: ※ 引述《ianian45 (準備考試的魯蛇)》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作者: 馮怡超、林佩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4月24日 上午5:50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防網路霸凌 立委挺另立專法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藝人楊又穎遭網路霸凌輕生,朝野立委同聲譴責;對於NCC說「無法可管」,民進黨立委
: : 李俊俋指出,其實現有《刑法》就可以管,即使是匿名,也可透過電信警察查到po文者,
: : 當事人可控告誹謗等罪名。
: 這有點雞同鴨講
: NCC所謂「無法可管」的網路霸凌指的是那種在學校裡面發生的霸凌,
: 只是把地點換到網路上。
: 李所說的「刑法」可以管的其實是誹謗或侮辱。
: 楊遇到的問題應該是刑法可以管的那種,只是她今天選擇自我了結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4-24 09:28:00黨工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5-04-24 09:28:00你以為中國黨不會濫用實名制 這黨最下流賤格了
作者:
k321045 (蒜泥厲害)
2015-04-24 09:28:00樓上是壓力測試嗎XD?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5-04-24 09:29:00臉皮厚的可比城牆怎樣下流不勘入耳的爛理由都敢講
作者:
Teng0615 (叿°´çš„好毛巾)
2015-04-24 09:29:00所以實名制如果被濫用呢?
作者:
teremy (鄉民代表)
2015-04-24 09:30:00開了門,可不容易關呀。自尋死路
作者: yanvcvc 2015-04-24 09:31:00
媒體報道新聞的時候也請實名制,不要出現∥綜合報道∥∥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4-24 09:31:00支那就是實名制 日本全匿名 獨裁和民主國家之分就在這裡
作者: yanvcvc 2015-04-24 09:32:00
友人爆料∥支那不是實名制啊,哪裡實名?
作者:
Lucroy (盧克羅伊)
2015-04-24 09:33:00y大說的事~所以提及公眾事務記者本該就應當實名
作者: yanvcvc 2015-04-24 09:34:00
註冊任何一個論壇賬號都不需要實名,你要實名那是你“自
作者:
Lucroy (盧克羅伊)
2015-04-24 09:34:00我們才知道誰在造謠誰在帶風向~另外 光用實名就區分民主
作者:
Lucroy (盧克羅伊)
2015-04-24 09:35:00人民給予你權力 被濫用也應當收回~ 這其實是循環的
作者:
PPTAlex (艾利斯)
2015-04-24 09:36:00實名制以後就像是正妹天天會被肥宅盯每天在幹嘛
作者:
Lucroy (盧克羅伊)
2015-04-24 09:36:00所以我沒說不能討論 我說我支持~ 總可以有個方式折衷
作者: yanvcvc 2015-04-24 09:37:00
堅決反對網路實名制,感覺根本沒必要吧要立法管控網路也不是一定要推廣網路實名制啊
作者:
Lucroy (盧克羅伊)
2015-04-24 09:39:00我覺得問題不再管控網路 而在於規範怎樣的言論是傷人的就好像法律不是教你對錯,而是讓你不敢犯錯一樣
作者: onlyhuman (???) 2015-04-24 09:40:00
恩
作者:
Lucroy (盧克羅伊)
2015-04-24 09:40:00實名制只是一種方式,也許未來會有人想到更好的方法
作者: yanvcvc 2015-04-24 09:42:00
對,同意,現在之所以會出現網路霸凌或者造謠還不就是在網上發言不用負責任?因為沒有相關法律明確對此規定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5-04-24 09:43:00現行法律早就能治這些人了 小護士咧? 相關人士咧? 有被教訓?拋實名制只是假議題, 他方便去弄他看不順眼的網站而已
作者:
jokebbs (bbs://)
2015-04-24 09:44:00你上ptt註冊都留一堆個資了 還要什麼實名制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5-04-24 09:49:00這種邏輯以前監聽事件的時候就吵過了,我贊成開放適當的監聽,因為我這人平生從沒做過虧心事,根本不用害怕監聽所以你們這些反對什麼濫權監聽的,一定都是心裡有鬼
作者: wuwu01 2015-04-24 09:53:00
不支持 現有的體制已經很不平衡的傾向當政、當權者了
作者:
CORSA (重型爬行獸)
2015-04-24 09:57:00聽說你XX月Xx日XX時XX分在PTTXX版發表了這篇文章阿 知道就是因為你連累公司的聲譽所以讓公司的業績受到損害 所以為了公司的發展所以請你立即空手走出公司大門 不准回到公司聽說你在PTTXX版發表了這篇文章阿 我們都知道你是誰了...以上這些情境都是很有可能發生的 別小看實名制所衍生的後果若搞了實名制 很多屬實爆料都會化成一座座守護海岸的水泥粽
作者:
Lucroy (盧克羅伊)
2015-04-24 10:08:00我其實也懂你們的意思 我願意測風向思考一下只是我希望網路部份文化可以改變 當然媒體才是亂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