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取締違停言猶在耳 女騎士破頭慘死

作者: JT0827 (JT)   2015-04-07 16:23:03
原文通通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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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魯身為臺南人 一定要好好說一下
從虎尾寮到後甲(不是國中那裡,如果是臺南人應該懂我說哪裡)
旁邊商家很多 賣吃的尤其大宗
所以一堆汽車機車卯起來停 路就越來越小條
然後那條路巷子又多 一堆人騎車不打方向燈
所以騎車根本危險
外側有老人家慢慢騎 左邊有貨車還是轎車
你只能騎進去跟他們搶車道 真的很扯
然後你只能希望你有多拜拜
再說到今天發生事情的那一段路
商家很多 可是違規停車也不少
很多車停了也沒在看後面有沒有車
直接倒車直接開 後視鏡都是裝飾
更別說三寶 機車方向燈還能忘了關
安全帽不戴已經見怪不怪
這個沒辦法馬上改變 可是畫紅線應該可以吧
尤其是有些汽車停車 根本佔了1/3的車道
希望市長能夠真的重視騎車的人的安全…
作者: MasamuneDate (伊達政宗)   2015-04-07 16:24:00
賴神一百分阿,怎麼會有錯
作者: notwithyou (哈哈哈你看看你)   2015-04-07 16:24:00
市長比不上無數的議員立委關說啊,真要取締,電話應該接不完
作者: knight77 (オニオンナイト)   2015-04-07 16:25:00
台南違規真的認真抓起來 一天幾千件絕對跑不掉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4-07 16:25:00
這根本每個縣市都一樣,這是臨停的,是要怎麼抓?最多就是靠民眾拍照上傳,再加立法院立嚴法
作者: notwithyou (哈哈哈你看看你)   2015-04-07 16:26:00
除了以民意為後盾的柯,哪個市長遇到同勢力的能不低頭呢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5-04-07 16:26:00
一條街站三個交警能解嗎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4-07 16:27:00
只要被民眾拍照上傳,該台車直接吊扣照,這要從立法院做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4-07 16:27:00
市長重視無用 老百姓水準才是重點
作者: tn00210585 (*〞︶〝*)   2015-04-07 16:27:00
一直罰錢才是唯一解 人類就是它媽的犯賤
作者: tn00210585 (*〞︶〝*)   2015-04-07 16:28:00
那就站啊 輪三班開單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4-07 16:28:00
臨停的問題,只要立法院修法重罰,才不用。且把重罰得到的獎金,提供給拍照人。那就站?警察其他事都不用做了?
作者: DAVID1989   2015-04-07 16:30:00
說實在 違停就拖走 常在拖違停一定會變少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5-04-07 16:30:00
虎尾寮到後甲還不是最擠的 後甲到長榮路才是可怕...
作者: GimO (Gimo)   2015-04-07 16:30:00
幸福城市耶 賴神豈是你可以質疑的?
作者: revon (熊)   2015-04-07 16:35:00
其實就直接拍照取締,完全不勸導。直接開罰單了!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5-04-07 16:41:00
連違停都處理不了 交警還有甚麼要做的幫大官操控紅綠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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