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gnm (sin)
2015-03-29 12:37:36我相信這是律師教的
自從科p開始查的時候馬就開始找律師了
只是很多律師根本不敢接
別忘了郝龍斌也用同樣方式規避責任
台北市捷運局簽報美河市案的分配權益公文,
曾經7次被北市府認為財務分析應檢討遭駁回,
但捷運局96年9月第8次簽報和日勝生協商結果時,
由當時的副市長林崇一簽下「尚可接受,擬予同意」,
之後台北市長郝龍斌就批示辦理
就是留了一步後手
可以切割
馬應該是跟律師討論結果這樣回答是最保險的
馬真的急了
記者問他時很少他會再回頭說
這次他特別回頭說那是簽名章
http://youtu.be/KvcFpADf8Lo
可見他真的被砸到痛腳了
可是也是不得已作法
應該已經找好魚文了
只是到時不知是哪位公子要獻頭了...
反正法院自己人那麼多 沒在怕的他要能出事 特別費案就會關進去了
作者:
datsu (^_^)
2015-03-29 12:43:00連結沒有回頭說明阿
作者: firose (guest也是也是也是也是也) 2015-03-29 12:43:00
關進去 關進去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5-03-29 12:44:00用簽名章跟惡房東簽約可以直接毀約耍賴嗎
作者: firose (guest也是也是也是也是也) 2015-03-29 12:45:00
如果是歐晉德沒關係 請出來受死 不要躲
作者: pathfinder (just enjoy the show) 2015-03-29 12:45:00
這次法官要引用中國哪一個朝代的當例子來援護呢
作者:
mengche (茂吉)
2015-03-29 12:47:00騜:就是你了 李述德。
作者: firose (guest也是也是也是也是也) 2015-03-29 12:48:00
無事馬英九 有事歐晉德
作者:
Nchun (NNN)
2015-03-29 12:50:00說不知道真的很蠢 說一切依法 歡迎查 還會覺得真的沒事
作者: nepenthes7 2015-03-29 12:58:00
檢察官不查 你奈他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