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不知道美河市弊案? 周玉蔻公開簽名文件打馬臉
3.完整新聞內文:
〔本報訊〕總統馬英九接受媒體專訪,撇清美河市弊案中的關係,當他擔任市長任內,是
由副市長歐晉德決行,他本人並不清楚。資深媒體人周玉蔻今天在美麗島電子報撰文,出
示一份當年捷運聯開案的投資契約書,甲、乙立書人分別為台北市政府與日勝生公司,且
甲方立書人上蓋的章,署名就是馬英九。
周玉蔻指出,在最新的專訪內容中,馬英九將擔任台北巿長任內主導的美河市弊案責任,
卸責給時任台北市副市長歐晉德,反映出馬內心膽怯心虛,切割脫責的企圖十分明確;且
美麗島電子報獨家取得的契約書可證明,馬英九說謊不打草稿。
周玉蔻說,道德訴求的批判,已不足以面對思考層次異於一般常人的馬英九,那只好拿出
證據。公開當年的「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發投資契約書」文件。
周玉蔻表示,馬英九說謊,逃避不了美河市弊案一旦邁入進一步司法調查,他卸任後的刑
事犯罪追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69709
5.備註:
刀... 救我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5-03-27 13:08:00有人最近壓力很大齁wwwwww
作者:
X18999 (X18999)
2015-03-27 13:08:00快點告
作者:
JerTsai (Jeremie)
2015-03-27 13:08:00印章被偷惹
作者:
cocolico ( G6票已售出)
2015-03-27 13:09:00就找個余文2.0出來承認偷印章亂蓋就好啦~
作者:
YCL13 (靜默)
2015-03-27 13:09:00這傢伙是沒常識嗎?幾年前我們前發包一個五十萬的案子,上
作者:
YCL13 (靜默)
2015-03-27 13:10:00面臺大也算簽臺大校長耶!
作者:
Cruiser (好運快來 \囧/)
2015-03-27 13:10:00馬英九放任下屬亂搞 瀆職不用起訴? 法院國民黨開的
作者: Summer1308 (Summer1308) 2015-03-27 13:10:00
那個章不是我蓋的,謝謝指教
作者:
route22 (Enchante)
2015-03-27 13:10:00重大建設說不知道的市長可以領全薪嗎?
作者: skywinner 2015-03-27 13:11:00
我也是看報紙才知道我有蓋章的耶
作者:
mamaka (重新出發)
2015-03-27 13:13:00大概有人要承認章是他偷蓋的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5-03-27 13:13:00刀...捅我 oh~ ya~
作者:
oops66 (誤導給寵物!)
2015-03-27 13:15:00是印章自己爬起來蓋下去的
作者:
hyjoly (111)
2015-03-27 13:16:00馬英九 蓋章是蓋章 了解是了解 請勿混淆 謝謝
作者:
kohanchen (kohanchen)
2015-03-27 13:17:00馬:那只能證明那章是我的 不能證明是我本人蓋的
作者:
uku (反轉 )
2015-03-27 13:18:00是小秘書啦~
作者:
suhaw (阿邪)
2015-03-27 13:18:00這下英九又忘記是交給誰蓋的章了
作者:
uku (反轉 )
2015-03-27 13:19:00馬:你們不也蓋給我了,你們了解什麼……
作者:
chenyw (chenyw)
2015-03-27 13:20:00副市長決行 蓋法定代表人馬並不衝突啊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5-03-27 13:20:00高調
作者:
sobigbird (sobigbird)
2015-03-27 13:24:009.2:印章又不是馬刻的 是刻好不小心掉下去就蓋章了啊
作者:
wadx1035 (David)
2015-03-27 13:24:00馬:安安,徵余文,時薪115
作者: jaeomes 2015-03-27 13:25:00
愛的深 很的也深 豪可怕啊
作者: modernpkman (不宅) 2015-03-27 13:25:00
連D: 你還未夠班呢
作者:
erodora (嗄 你說啥)
2015-03-27 13:34:00馬:那些章都是替代役蓋的
作者:
openlion (open獅)
2015-03-27 13:35:00我不叫馬英九 謝謝
作者:
GoodElephant (ç¿Šä»Šå¯¶å¯¶ï¼Œèªªä½ å¥½ã€‚)
2015-03-27 13:35:00XDDD
馬幫伯:有人偷刻了我的印章自己蓋的,我什麼都不知道
作者: MacOSX10 2015-03-27 13:37:00
馬:不好意思 一不小心蓋章就把台灣賣了 這也是簡單疏失w
作者:
airvivi (air)
2015-03-27 13:38:00印章自己蓋上去的不關我事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5-03-27 13:40:00欺負嘉瑜的老女人
作者:
cedy4513 (Nylus)
2015-03-27 13:43:00歐副市長現在的酬庸年薪700萬
作者:
cedy4513 (Nylus)
2015-03-27 13:45:00印章當然能證明責任歸屬,不然印章蓋爽的?
作者:
l2l (快樂的潛水夫)
2015-03-27 13:48:00哪一個同名同姓的渾蛋??!!
作者:
qqq0103 (fqdf)
2015-03-27 13:57:00XDDD============2008這女人超愛馬狗的XDD==============
作者:
G41271 (茶)
2015-03-27 13:59:00那是林非帆之類的學匪替代役拿馬冏印章亂蓋的, 不要亂牽拖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5-03-27 14:10:00馬英九:那是我的手簽的 又不是我
作者:
StevenAn (Steven An)
2015-03-27 14:18:00COCO姊傻了嗎,台北市政府的法律代表人就是馬英九,當然是馬英九的章才算數, 不然去查10萬以上的採購,有沒有柯P的章, 然後再拿那份採購去問柯P知不知道這件事
StevenAn 你傻了嗎?蓋章就要負責任,怎可以說不清楚?任何人都知道簽名蓋章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哪能說不清楚?
然後你舉十萬的採購也好笑,這是超過十億的採購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