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5-03-18 18:43:58 想了很久,實在不理解性交易非法的點到底是哪裡...
我們可以把性交易拆解為以下幾個流程:
[1] 兩人或兩人以上相約見面 => 合法
[2] 不公開地合意性交 => 合法
[3] 合意金錢或物品的轉移 => 贈與,合法,但量大需繳稅
以上,每個流程都合法,但全部串在一起就犯法了,
性交易防治到底在防什麼?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另外,我有點好奇,如果付費方式是用支付寶,
當下兩人身上都搜不出新台幣,鴿子還能抓嗎?
畢竟這年頭,陌生男女在街上看對眼就去開房間也不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