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是要維護被告的最大利益,但不是他媽的胡說八道
※ 引述《qq204 (好想放假...)》之銘言:
: 不過,魏應充律師團共計13名,顯然是有備而來,首先質疑義美與頂新是競爭關係,找義
: 美來談食品規範恐不利於頂新,希望合議庭取消義美陳伯璋當專家證人的資格,但被審判
: 長駁回。
先不提事實是怎樣
問A食品廠B食品廠的食物合不合規範,這確實可以質疑
: 隨後,頂新律師團再打義美品管自己都有問題,律師團拿出準備好的「義美水煮香豬油」
: 、「義美香酥蔥油餅」質疑沒有根據CNS標準,頂新13名律師輪番上陣砲轟提問,連「台
: 灣是口蹄疫區,為什麼義美用台灣豬肉?」都問出來,另網友錯亂,「現在是義美變被告
: ?」
律師團有做功課嗎?
1.義美是自己退出CNS的
2.義美是證人身分出席,去質疑義美的食品規範?
3.頂新集團用的就不是台灣豬肉?
真想知道這些律師甚麼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