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dawo (北大武)》之銘言:
: 2015-02-25 17:51
: 〔本報訊〕新北市政府日前宣布流浪貓狗零安樂死政策後,動保處擬修改法規,未來民
眾
: 只要繳交2400元的規費,即可合法棄養貓狗,後續交由動保處協助認養,棄養飼主限定
新
: 北市民,預計3月底將上路。
: 據《蘋果日報》報導,動保處長陳淵泉表示,一般收留犬貓12天無人出面領回,所有權
就
: 歸動保單位,可安排其他認養程序,所以依每天200元的照料費,計算出2400元的棄養
規
: 費,而遭棄養寵物身上的晶片資料也會同步更改。
: 陳淵泉指出,社會上的愛狗人士很多,相信不會隨意棄置,如果真的棄養,可以繳納規
費
: 後交由動保處處理,預估每年增加200至300隻的流浪貓狗,透過提高周轉率、多元培養
的
: 方式,應可應付收費帶來的衝擊。
: 此外,新北動保處指出,目前合法棄養收費的縣市包括基隆市、台北市、雲林縣、台南
市
: 、高雄市、屏東縣及花蓮縣等,各縣市收費標準皆按行政規章自訂,因此會出現費用不
同
: 的狀況。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241207
:
作者: awhat (La Mer) 2015-02-26 10:39:00
我的哈士奇也是被人棄養後被我撿來養,看到火都上來+1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5-02-26 10:40:00不繳2400直接亂丟在路上不是一樣
作者: Skabo (kaka) 2015-02-26 10:40:00
其實看不懂這篇想論述什麼...
幹2400根本是讓人合法丟寵的爛招,良心不安都省了
作者:
LeeMatt (麥特李)
2015-02-26 10:41:00我覺得政府是認為管不住乾脆就加減回收些錢 消極應對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02-26 10:41:002400是安樂死+燒屍體的錢?...老貓狗隨便看個重病就超過..
作者: Skabo (kaka) 2015-02-26 10:41:00
難道完全禁止丟寵物 就沒人會丟了嗎? 路上就沒有流浪動物?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5-02-26 10:42:00我第一隻貓跟同居女友養的..分手後我繼續養了14年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02-26 10:42:00最好以後交2400就能把老的家人這樣丟掉...冷血的政策...
應該開放香肉店回收寵物 這樣還可以賺外快喔 一舉兩得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02-26 10:43:00同意樓上...交2400幫你一貓三吃...一狗三吃...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5-02-26 10:43:002400有人幫你處理很好吧 總比亂丟造成流浪動物問題好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5-02-26 10:43:00繳24萬就會直接亂丟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02-26 10:44:00成立愛貓愛狗吃到飽餐廳...棄養的人交兩千四..饕客免費吃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5-02-26 10:44:00不過要配合罰則啊 不繳2400亂丟的罰100倍或1000倍
作者: Skabo (kaka) 2015-02-26 10:44:00
怎麼抓? 連安全帽都還有一堆地方不用帶 你會不會太天真了?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02-26 10:45:00最好開在桃園航空城.. 國際旅客路過都能來免費吃到飽...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5-02-26 10:46:00要有配套啦 強制晶片等等 最重要的還是飼養者心態教育
作者: Skabo (kaka) 2015-02-26 10:46:00
安全帽這麼簡單事情執法都沒辦法做到了 你真的活在台灣嗎?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02-26 10:47:00配套就是全民吃到飽...外籍也吃到飽...免費營養午餐加菜流浪貓狗可以餵飽多少弱勢兒童和老人和家庭各位知道嗎?..
作者: BeeboBeebo (嗶波) 2015-02-26 10:48:00
花2400買個棄養的心安? 呸
作者:
gangs (123)
2015-02-26 10:48:00造謠啦 愛狗人士都把毛小孩當家人 怎麼可能會棄養會棄養都是不愛狗愛貓的人棄養的
作者: ston12 (Hero) 2015-02-26 10:50:00
繁殖業者直和寵物晶片沒管好其他都是沒用的
作者:
Azabulu (Aza)
2015-02-26 10:51:00這政策不錯 沒心養了留著也可憐 2400給政府照顧不賴
作者:
han72 2015-02-26 10:53:00雖說總比讓無良飼主亂丟好 但2400感覺也太廉價
作者:
DVW (DVW)
2015-02-26 10:58:00說得好,小屁孩連自己都照顧不了,以為可以照顧寵物?
真的 我家也是撿人家丟的2400然後全民負責 不公平 惡意棄養更該死直接亂丟的 坐牢啊 鞭刑啊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5-02-26 11:11:00
棄養假設有罰則 寵物走失怎算? 到最後沒人要植晶片
作者: Rabbit19264 (發現夢想與現實的差別) 2015-02-26 11:11:00
嚴格執行 ← X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5-02-26 11:12:00
而就算有罰則 真要棄養的人也不會蠢到讓你拍到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5-02-26 11:12:00真的 如果政府強制 買/領養寵物前不打晶片就先開罰保證聽到要註冊就會嚇跑一堆人 然後棄養或走失超過幾次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5-02-26 11:14:00重罰 在實名制下的棄養數量就會減少 可是新的問題是可能會造成飼主私下直接屠殺不想養的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