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夫怨十年無性愛 妻:我不想離婚

作者: soniccsie (心機)   2015-02-24 21:11:51
※ 引述《lovea (lovea)》之銘言:
: 夫怨十年無性愛 妻:我不想離婚
: http://0rz.tw/h3UkO 2015-02-24 01:34:09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 秦姓博士批評妻子「過年不回婆家」,煮飯也只煮她和兒子的分,訴請離婚,並要她吐出
: 五百四十三萬元財產。士林地院認為現代人過節觀念改變,沒回婆家岳家並非罕見,且秦
: 離家年餘,可責程度較高,判他敗訴。
: 秦任職台南市府,和也在公家單位擔任副研究員的妻子結婚廿一年,育有一子。秦指妻子
: 高傲,兩人經常爭吵;他為了「轉移心思」,乾脆攻讀博士,避免齟齬。秦說,妻子煮飯
: 只煮給自己和兒子吃,他住在家裡卻是「外食族」;這幾年春節妻子也不回婆家,還嗆「
: 這本來就不是一個家了」,表明不會再去探視婆婆。
: 秦埋怨十多年無床笫生活,妻子還因口角,三年前時負氣到高雄工作;去年一月他覺得婚
: 姻無望,搬離汐止住處。秦認為兒子念大學了,他不再有顧慮,不想維持無實的婚姻。
: 妻子懇求法官「我不想離婚」。她表示,丈夫想讀博士,她也不敢進房打擾;雖然夫妻分
: 房,但她從未「鎖門」。秦妻澄清因協助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才被指派到高雄,非故意
: 請調。兒子無奈出庭,作證「媽媽過年沒回阿嬤家,爸爸也不去外婆家」,爸媽幾無互動
: 。
: 法官認為結婚日久,熱情本來就會歸趨平穩,「兩年沒一起過年」不代表情如薄冰,且秦
: 妻被調到高雄後,每星期仍南北往返、維繫家庭。法院指出,秦自行搬家,就算婚姻生活
: 「難以維持」也是秦自行決定,依法他不能訴請離婚,也不能要求妻子給付剩餘財產差額
: 。
其實這案例有有以下數個可能
1.老婆討客兄
2.丈夫外面有小三
3.兩人外面各有新歡
4.兒子搞不好要去驗DNA
5.爸爸不在家兒子取代爸..ABC劇情
不知道真相是那一個?
作者: kutkin ( )   2015-02-24 21:16:00
這個案例 秦先生超可憐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02-24 21:18:00
妻子懂得為兒子保留家庭的空殼
作者: KevinR (Kevin)   2015-02-24 22:15:00
不曉得老夫子與大番薯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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