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f2 (祈ç¦å…”)
2015-02-24 08:05:56「過年不回婆家」博士想休妻 法官不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224/563549/
秦姓博士以妻子「過年不回婆家」、不煮飯給他吃等理由,訴請離婚且索討543萬財產;
士林地院法官認為,現代人過節觀念改變,且秦男離家年餘,判敗訴。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秦男任職台南市府與在公家單位擔任副研究員的妻子結婚21
年,育有1子。秦男怨妻高傲,煮飯只煮她跟兒子,自己住家裡卻是外食族,為了「轉移
心思」攻讀博士,去年還搬離汐止住處。妻子向法官供稱「我不想離婚」,丈夫想讀博士
不敢進房打擾;雖然夫妻分房,但她從未「鎖門」。兒子作證「媽媽過年沒回阿嬤家,爸
爸也不去外婆家」,父母幾無互動。
法官認為,「2年沒一起過年」不代表情如薄冰,秦男自行搬家,就算婚姻生活「難以維
持」也是他自行決定,依法他不能訴請離婚,也不能要求妻子給付剩餘財產差額。
作者:
tyrande (泰蘭德)
2015-02-24 08:06:00秦博士 0.0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5-02-24 08:07:00姓秦的怎都出一堆機拜垃圾人啊...
作者:
slimak (shady)
2015-02-24 08:09:00黑傑克,是你
作者:
ev331 2015-02-24 08:09:00離婚啊
作者:
sw0159 (請填上暱稱)
2015-02-24 08:12:00你又知道是男方錯了
作者:
s844012 (還是不要太好心的好)
2015-02-24 08:13:00哈居然跟我ㄧ樣
作者:
OOQ (..............)
2015-02-24 08:17:00他是不是攻讀醫學博士?
作者:
whatsapp (whatsapp)
2015-02-24 08:22:00要是我老婆只煮自已吃的我也會翻臉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2-24 08:23:002F怎麼知道是男方的錯?
作者:
ev331 2015-02-24 08:23:00有一方不想繼續 本來就該離了...如果小孩都已經大了的話最後的道德牽絆都扯不上
作者:
KKB (制約與誓言)
2015-02-24 08:24:00管誰對錯阿.這樣硬判不離有何意義
作者:
ev331 2015-02-24 08:25:00只有錢的糾紛而已
作者:
amgdaaaa (也太熱了吧..這夏天)
2015-02-24 08:26:00要就不要煮 要就一起煮 只煮自己的是把老公當死人就對了
作者: lastversion (限量發行) 2015-02-24 08:30:00
可怕的漫長互相折磨
作者:
horol (Kitten)
2015-02-24 08:32:00男方證詞不一定是事實啊,也許煮了拼命嫌難吃或下班時間完全不同,那不煮他的就很正常啊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5-02-24 08:33:00性生活=婚姻能不能維持的關鍵...
作者: cygnet1127 (小威) 2015-02-24 08:55:00
怪醫秦博士
作者: realmask 2015-02-24 09:02:00
上次看到 離婚難度高 也是不婚率高的原因之一這篇新聞可以看到端倪
作者:
qmaper (~å¡ç‰‡~)
2015-02-24 09:06:00外面沒情人的話~幹嘛要離~就拖著阿
作者: Doralice 2015-02-24 09:09:00
台灣單方面要訴離真的很困難
作者:
rossikao (伊乃木及埃)
2015-02-24 09:11:00男方想離婚還要拿錢....這說不過去吧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02-24 10:04:00照顧兒子已經很偉大了
重點是錢...重點是錢法定財產制離婚是要分配剩餘財產的...這結二十餘年的很難算 而且算到拳腳相向也不無可能
作者:
lX (我要挑戰1個X)
2015-02-24 10:28:00都鬧到法院了 為什麼不給離? 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