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biged (lebiged)
2015-01-22 17:40:39※ 引述《dreamtime09 (唉....)》之銘言:
: ※ 引述《BitchJackie (☠魯 虫宅☠)》之銘言:
: : 嗎der
: : 阿魯我也沒月薪七萬
: : 但前幾天一則女性擇偶需要月薪七萬的新聞
: : 一堆魯蛇一直在回文 嘲諷滿點
: : 然後今天又問了啥男人30↑的擇偶條件
: : 阿不是一堆人總在講啥 "有個有錢老爸最好"
: : 所以要改變這個社會不就應該從我們男性自己開始做起嗎??
: : 那沒錢就不該結婚不該生不是嗎??
: : 現在應該要立法 月收入7萬 才可結婚
: : 月收入14萬 可娶兩妻
: : 月收入21萬 可娶三妻
: : 以此類推
: : 月收能70萬就能娶10個
: : 大家應該都知道女性寧可當有錢人的小三四五六 也不願當魯什麼正宮
: : 懂????
: : 然後月收不到7萬的 如你我 就趕快去結紮!!!
: : 給我去!! 立馬!!
: : 這些都該立法成為台灣人的新規範
: : 大家趕快發動社會運動督促修法吧!!
: : 糙!!!!!!!!!!
: 抱歉我看不下去了,什麼叫做七萬娶一個、十四萬兩個,你們到底把女人當什麼,她們是
: 人生父母養的,太過份了。
: 女人也有價差好嗎?有的不只七萬啊
: 所以我個人建議政府應該幫每個女性植入晶片,然後女性可以自己表明售價接著就是把價
: 格輸入晶片裡,價格當然會隨時調整,然後男性就可以用手機NFC感應價格,喜歡就帶走
: 。
: 當然如果你月薪餘額夠,就可以多帶幾個。
: 打給供後母後!!!
異議阿哩!
我建議應該要源頭管制,
只要帶女朋友上路就要貼EFUCK繳費,像高速公路一樣。
在有名的約會地點附近大路口或大眾運輸樞紐設感應架,
只要攜伴到有名的約會地點就要按里程和時間收費,
這樣才可以避免沒錢的人交女友,
要交女友要約會請先去賺錢,不要浪費寶貴的青春,
這樣一來整個國家的經濟都活過來了。
打GAY公丟母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