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haw (阿邪)》之銘言:
: ※ 引述《friday3188 (green)》之銘言:
: : 連勝文:對柯P保留法律追訴權
: : 台北市長柯文哲爆料選前有企業家捐給對手連勝文三億。連勝文今天到上海出席兩岸經營
: : 者俱樂部年度論壇時表示,針對這種惡意的謊言,他保留法律追訴權。
: : http://udn.com/news/story/1/647168
: 勝文先生
: 請問您保留法律追訴權做甚麼?
: 那篇專訪 沒有提到哪位企業家出資
: 也沒有提到到底資助誰
: 我說好聽點是關你X事
: 說難聽點
: 難道就是...嗎?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哥倫比亞大學 L.L.M
哥倫比亞大學 J.D
這樣的學歷原則上在台灣做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没問题,
這樣的人居然講出保留法律追訴權這麼高深的法律用語
這到底是誰的問题?輔大?哥大?大哥大?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5-01-16 16:50:00天份問題
作者:
ohrring (reifpanne)
2015-01-16 16:50:00課堂上都兔女郎你會認真上課嗎?當然是哥大的錯啊!
作者: asdasd123 2015-01-16 16:50:00
你居然敢質疑上八堂課的財經專家 法律課他不知道上堂惹
作者: suzer (SUZER) 2015-01-16 16:51:00
遺傳問題
作者: koala945 (無尾熊) 2015-01-16 16:53:00
連D:台灣法律没有法律追訴權,但美國有啊!連D:我說有,今天以前没有,明天就有了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15-01-16 16:56:00哥大哥大
作者: koala945 (無尾熊) 2015-01-16 16:57:00
連D:爸,你看他們,快叫立委提非常法案,明天就給我三讀過叫王叔叔幫忙,而且還要註明,這法條只適用我一人
KMT加開立院臨時會,刑法修正案:增加法律追訴權制度
作者: koala945 (無尾熊) 2015-01-16 17:04:00
連D:我一定告死它,才三億,太侮辱我了
蠢 捐給對手也沒說是誰捐給哪個對手,候選人七個欸~
就算告是要告什麼?誹謗?別人捐錢給你原來是侮辱你?那我恨不得每天都有人來侮辱我、誹謗我...
更生人:幹!是沒把我當對手是嗎?被我修理得還不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