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talk
查連勝文逃漏稅 國稅局密件黑色信封回函
針對國稅局兩套標準查察柯文哲、連勝文逃漏稅一事,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日前去函國稅局要求說明如何查核。
其中柯文哲部分,北區國稅局以2頁公文回函;
但連勝文部分,台北市國稅局高規格對待,
不僅列入密件,還裝入兩個信封,其中一個是不透光密件專用的信封,相當特別。
前台南市民進黨議員王定宇14日提出馬總統2筆逃稅的「具體事證」,向國稅局舉發。
包括馬英九93年5月25日曾轉存300萬元到馬以南帳戶,
另一筆則是馬英九夫婦曾匯款500多萬元給在美國的女兒。
王定宇質疑,這兩筆款項,是借貸?還是贈與?
總統府當晚即表示,馬總統夫婦匯給在美求學女兒的款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
不算贈與,不計入總額,何來逃稅之嫌?
馬總統大姐馬以南因購屋需求,向馬總統借貸300萬元,之後陸續償還,
馬總統也都有依法據實申報個人借貸債權,證明這是借款,不是贈與。
對此,立委陳其邁今日上午召開「馬英九說謊涉逃漏稅」記者會繼續追打。
就馬唯中部分,陳其邁指出,根據馬英九特別費起訴書附表,
周美青分別於88到93年匯款給馬唯中5,822,130元
(88年1,284,500元;89年1,117,700元;
90年2,368,480元;92年40,000元;93年1,011,450元)。
不過,陳其邁指出,遺產及贈與稅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
贈與稅納稅義務人辦理贈與稅申報時,應填具贈與稅申報書,檢同有關證明文件,
據實申報。也就是,給馬唯中的「生活費」,
不管是哈佛大學的學費或其他開銷,應檢具收據向國稅局申報;否則每年不能超過1百萬元。
陳其邁表示,馬英九、周美青匯給馬唯中的錢都是從特別費來,
他相信,馬英九偷偷摸摸、一定不敢去申報,否則請馬英九拿出申報的紀錄來。
陳其邁說,雖然馬英九逃漏稅的金額不高,但他已經向國稅局檢舉馬英九逃漏稅,
也請國稅局比照查柯文哲的標準來查。
至於馬大姐所謂3百萬元借款部分,陳其邁也拿出馬的財產申報出來打臉。
陳其邁說,93年馬英九申報1,500,000元給馬以南貸款;
94年申報500,000元貸款,兩年加起來僅2百萬元,
跟特偵組查到的93/5/25轉到馬以南的3百萬元,還差了1百萬元。
他說,馬英九申報不實,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2條得處6-120萬元罰鍰。
至於國稅局處理柯文哲、連勝文兩人逃漏稅部分,陳其邁也說,竟然出現兩套標準。
在柯文哲部分,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的公文等級寫「密」,保密期限是114年1月31日解密。
檢舉人則寫「民眾檢舉」;在連勝文部分,台北國稅局回覆的公文也是「密」件,
保密期限是「保存年限屆滿後解密」,檢舉人則具名為周玉蔻與王威中。
回函寫著要求檢舉人10日內提供可供稽查的資料,也說正主動蒐集相關資料查核中。
陳其邁說,比較特別的是回函的規格,柯文哲部分僅是兩張簡單的公文書;
但連勝文部分,台北國稅局卻將公文放入兩個信封回覆。
其中,裡面的那個信封還是不透光的密件信封,相當特別。
http://ppt.cc/zoz2
國稅局:依法行政謝謝 在野黨不懂不要來亂
作者:
j31404 (戈登主廚)
2015-01-16 13:32:00國睡局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1-16 13:32:00
密件錯了嗎
作者:
sarada (Fulang Chang)
2015-01-16 13:32:00黑色顯瘦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5-01-16 13:32:00台灣連國稅局都ㄧ堆共諜
作者:
wind93 (開心最重要~)
2015-01-16 13:33:00不好意思 我們只針對特定人 其他一概不管 謝謝指教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1-16 13:33:00
連公子現在去上海了,查個鳥
作者:
eric2099 (eric2099)
2015-01-16 13:33:00沒KMT黨證就閉嘴,洩洩指教
作者:
omit18 (胖海)
2015-01-16 13:33:00止兀: 一律SOP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5-01-16 13:33:00戰力堅強,推一下!!
作者:
powyo (光子郎)
2015-01-16 13:33:00連勝文這麼有錢 怎麼可能逃漏稅 逃稅窮人才要逃
作者:
yaya (喔耶比)
2015-01-16 13:33:00有黨證->zzzz 沒黨證->[震怒]他馬的沒王法了是不是!!!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5-01-16 13:33:00XDDDDDDDDD 北七 這不就讓人有話說了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16 13:34:00尊爵不凡
作者:
knives 2015-01-16 13:34:00這種算密件?,是不是一查動搖國本
作者:
fit704 2015-01-16 13:35:00不透光信封
依照遺產即贈與稅法 不算贈與...所以算遺產 馬英九死了嗎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5-01-16 13:36:00國民黨不滅,人民不會好!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1-16 13:36:00不太懂... 是陳其邁去升申請調閱? 還是回王威中公文?
作者:
u304027 (freud)
2015-01-16 13:36:00大委員您猜是不是因為連勝文那份有檢舉人姓名的關係
作者:
ntpupu (新台幣PUPU)
2015-01-16 13:36:00就雙重標準啊
作者: syk1104 (ONENO) 2015-01-16 13:36:00
附上道歉信吧.或者一些逃稅辦法須知一起寄過去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1-16 13:37:00不過看看食藥署 再看看國稅局.. 電子公文真是個屁
作者:
helloI (彥州嚥粥)
2015-01-16 13:37:00鄉民賺一輩子都沒看過那麼多錢 一定不懂啦 別亂噓好嗎~
作者: winvme 2015-01-16 13:37:00
果然是見不得光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1-16 13:37:00黑箱密件不意外XDXD
作者: DKPCOFGS (Eight) 2015-01-16 13:38:00
這個有黨證 特別處理
作者: drigo 2015-01-16 13:39:00
黑函無誤
作者:
scsa3 2015-01-16 13:40:00借貸拿出借據阿
作者:
sionxp ( )
2015-01-16 13:40:00密件 幹
作者:
shintz (Snow halation)
2015-01-16 13:41:00"查無不法"四個字要用兩張紙,國睡局真浪費錢
作者:
sionxp ( )
2015-01-16 13:41:00搞錯重點了 我們想知道 檢舉柯P的人 是誰!!!!!!!!!!!!!!
作者: GAtely 2015-01-16 13:46:00
一切盡在不言中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1-16 13:48:00檢舉柯P的人 不是就叫民眾? 民雄的親戚吧
作者:
fzrpower (@NPC's Follower)
2015-01-16 13:50:00這些刁民 ! 按照大清律例,偷看公文該當何罪 ?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01-16 13:55:00
這也要密件 密三小
作者:
mmes (捲毛男)
2015-01-16 13:58:00咪咪咪咪咪咪咪咪咪咪咪咪咪咪咪咪咪咪
作者: GAtely 2015-01-16 14:00:00
幸好去年KMT讓連出來選~~
作者:
diamondX (清新 健康 專業)
2015-01-16 14:01:00查無不法,洩洩指教
作者:
traipse (ar)
2015-01-16 14:09:00就這麼怕見光死?? 見不得人???
作者:
GoodElephant (ç¿Šä»Šå¯¶å¯¶ï¼Œèªªä½ å¥½ã€‚)
2015-01-16 14:09:00XDDD 要轉灣了?
作者:
jupei (沛)
2015-01-16 14:23:00馬的,納稅養國稅局的狗
作者: Captain5566 (揉○部主將) 2015-01-16 14:26:00
硍 沒弄死柯P還敢騷擾我們阿文~! 那是道歉信吧~!!
作者:
moto3g (請聯絡我)
2015-01-16 14:26:00幹妮媽的這是在密三小....什麼都在密,這種有啥好密的
作者:
qqq0103 (fqdf)
2015-01-16 14:46:00偷偷來的黑箱直接傳給連家
作者: hamasakino (orange) 2015-01-16 14:47:00
高調 真他媽 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