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rk1987 (明華~明華~!!!)
2015-01-09 15:14:48只能說人一皮天下無難事..
就像高雄那個鳳山水果妹,已經賣了20年有了吧(最近已進化到用"投擲"的方式)
(不知道水果妹的請GOOGLE,這裡有蘋果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226/34729983/ )
警察並不是沒有去勸導/驅離/開單/鎖她的腳踏車
而是即使做了但一點用都沒有,照樣活跳跳
水果妹也超有錢的,光戶頭存款就幾百萬
(不過合理推斷應該不是靠賣水果賺來的)
純粹就是賣身體健康的,當年納莉颱風來的時候,
她都還可以風雨無阻站在馬路旁照賣不誤,簡直服務業表率。
這種人最難搞的地方在於,警察追她就跑給你追,
等警察不在了又跑回來繼續賣,而且她還有好幾個據點,A據點被驅離就到B、C、D...
整天跟你玩躲貓貓你就飽了。
她有時候賣到半夜1~2點都還在賣,除非警局為她成立一個專案,
24小時派警察緊迫盯人防守她,那可能還有點效用;
可是這樣做又會有個問題,真的要浪費警力在這種咖小身上?
開單,要馬就不繳,反正名下無任何財產,不然就是有錢到你開她單她也不痛不癢。
於法來說根本沒有任何具有強制力的法規可以約束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