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monle (.0.)
2015-01-01 22:31:532015/01/01 15:24分於台中市 台灣大道四段 發現一台機車 車牌呈現全白色
於是我就在停紅燈時 停車熄火 一公尺內冒險拍照
http://ppt.cc/hm-J
約 5 分鐘後 快到朝富路( 當時約15:30分 看到警察臨檢)
於是我就把照片拿給那位警察看
我:「請問警察先生 這車牌違不違法。」
警察看到照片後居然說: 「 你都可以拍到車牌了 怎麼會違法。」
我:「我馬上吐槽他 我是離他1公尺內拍的 這樣沒事喔。」
警察居然又說:「 你在哪看到的 等下次被我看到時 我再來抓他 叫我別煩他。」
我:「在上一個路口看到的 繼續問警察先生這樣沒違法喔 。」
他:「馬上裝作沒聽到 繼續做他的事情(當時他在查贓車) 結果跑掉了。」
我當時很想回他 國家花這麼多錢 養你這隻 X 真是......
台中市警察都這樣的喔? ~
作者: shippai 2015-01-01 22:32:00
有 料北仔!
作者:
Veison (Veison)
2015-01-01 22:34:00你也蠻無聊的
太陽花打人 插乾股 白嫖 圍事 當政府走狗 紅燈右轉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1-01 22:37:00監裡站檢舉看看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01 22:37:00無聊,檢舉找錯對象在那邊鬧
但是車子又不在他前面 你是要他怎樣? 等他過去車還在嗎?結論就是 你找他麻煩阿... 他在執行查贓專案阿 很忙的
作者:
qe586 (qe586)
2015-01-01 22:39:00下次請記下員警姓名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01 22:42:00這就像 網路問題跑到電腦門市鬧一樣,找錯地方
作者:
khanq (khanq)
2015-01-01 22:45:00頗呵
作者:
simonle (.0.)
2015-01-01 22:54:00第2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民眾得以言詞或其他方,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敘明下列事項,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上面的 檢舉可以找警察喔法律條文寫的~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
作者: pantw (觀音嬤.com) 2015-01-01 23:05:00
不爽可以打警察,罰錢而已。電視有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