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iviya (^_^)
2014-12-26 01:58:16議長選舉藍綠都怕跑票,既然如此,何不廢除投票,
直接改成舉手表決就好呢?
既可免除跑票之可能,也杜絕他黨利誘,更不會有手滑,
如果手不小心舉錯了還可以放下。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12-26 01:59:00手麻了 怎麼辦 抬腳嘛
作者:
ILYY (毅力)
2014-12-26 01:59:00技術性手受傷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4-12-26 02:00:00現在技術是按燈 你沒在看電視節目嗎
作者: aaa45629 (結束人) 2014-12-26 02:00:00
還可以省紙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4-12-26 02:01:00用鼓掌表決如何
作者: BlueGlad (讓自己每天變的更好) 2014-12-26 02:14:00
其實不錯也~~跟小學選班長感覺很像@@
作者:
ILYY (毅力)
2014-12-26 02:14:00英國要記名不民主嗎
作者:
Rienne (瑞尼)
2014-12-26 02:15:00民意代表就是要對民意負責 做啥決定本來就要給民眾知道議會記名投票本來就是代議士負責的方式如果議員是個人就算了 偏偏他們是很多人投票選出來的不覺得議會記名投票有啥不對
質疑民主的請先給個理由說明有人會跑票好嗎不要假借民主 實破壞民主之實
作者: wanyi40 2014-12-26 07:25:00
推記名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