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性別變更需摘除性器官?內政部同意廢止
3.完整新聞內文:
針對內政部在2008年11月3日以行政命令,強制規定跨性別者或雙性徵者,性別變更身份
登記證登記必須摘除性器官的規定,在立委丁守中與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等人與內政部、
衛福部溝通後,昨天達成廢止此一違反人權的命令。
跨性別的吳小姐(左起)、立委丁守中、施明德與陳嘉君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跨性別者
耶誕快樂」記者會,在耶誕節這天公布這項好消息。
【聯合晚報/記者李皇萱╱即時報導】
跨性別者變更性別強制摘除性器官的規定可望有解。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與國民黨立委丁
守中昨天下午與內政部長陳威仁和衛福部次長許銘能協調溝通,初步達成同意廢止該項行
政命令的共識。
內政部「內授中戶字第0970066240號」強制規定跨性別者或雙性徵者,性別變更身分證登
記必須摘除性器官。
丁守中表示,台灣是兩公約簽署國,立法院也早已通過兩公約施行法,但內政部居然還有
一紙不符人權的行政命令,強制變性者摘除性器官。丁守中說,他在星期二院會臨時提案
已要求廢除,並獲通過。
昨日會議共識,內政部必須在一個月內廢止行政命令,並成立「性別變更委員會」,會議
由醫學、心理諮商、與法律專家組成。未來有關性別變更登記程序,跨性別者在年滿18歲
後,向「性別變更委員會」提出申請,只要經過六個月的猶豫期就可變更性別。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0rz.tw/Ig4eg
5.備註:
重點不是法制 而是理解與對話 不然怎樣都會有對立 跨性別的命運會被踢皮球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2-25 17:28:00所以五樓可以保有雞雞了?
作者:
HAIWEI (維)
2014-12-25 17:29:00所以現在檢查身分證也是有可能娶到有小雞雞的...
作者:
dirubest (奈亞拉托提普)
2014-12-25 17:29:00人妖合法化?? 會出現醉後大丈夫2的情節嗎
作者:
killla (Asparagus juice)
2014-12-25 17:29:00以後要躲兵役簡單多了...人家內心是女生 女生耶~~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2-25 17:31:00所以可以生理男性心理假女性然後帶著雞雞跟身分證去女湯了
推,給跨性別者跟雙性徵者的聖誕禮物XD不過八卦應該不知道什麼是跨性別者啦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12-25 17:32:00同志其中一人換個性別就可以無手術合法結婚了
補噓,有些人先天生理跟心裡性別不一樣也可以拿來調侃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12-25 17:34:00推
作者:
amengcc (風行烈)
2014-12-25 17:38:0018歲就算待服兵役 所以轉性你還是得當..
應該沒你說的那麼簡單,這是要經過一串嚴謹的精神鑑定才能達成的,不是你自己說了算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5 17:41:00樂見
有提到需要經過審核 不是你說要變就變只是不再要求強制摘除性器官
作者:
sober716 (åƒå¤§æ¨¹ä¸€æ¨£é«˜)
2014-12-25 17:42:00推
作者:
dnacat (die Katze)
2014-12-25 17:43:00如果配套做好非常OK,只怕制度沒好好執行。
這就要等詳細流程出來才能確定了@@畢竟要設立性別變更委員會由專家組成 總不可能是擺飾但是樂觀其成~~ 說真的手術很可怕...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4-12-25 18:02:00那兵役制度以後要怎麼辦XD
有提到可以變來變去嗎可以的話就兵單來就去變 躲完變回來 perfect
役政署在以前開會時就表態過他們認為不影響兵役了,鄉民不用幫役政署擔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