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B6 (VB)》之銘言:
: 陳為廷自曝襲胸 學運夥伴訝異
: 【中央社╱台北23日電】
: 2014.12.23 01:04 pm
: 島國前進發起人陳為廷接受報紙專訪,自曝3年前在公車上對女子襲胸遭檢方緩起訴。消息
: 傳出,學運夥伴感到訝異,網友反應也呈兩極,有人酸陳為廷是「癡漢」,也有人覺得知錯
: 悔改即可。
: 陳為廷昨天在台北接受平面媒體專訪,自曝曾在大三時,「因為在大眾運輸工具上,觸碰了
: 隔壁女乘客的胸部而進了警局」,最後在女方同意下,獲檢方緩起訴處分。
: 捍衛苗栗青年聯盟成員、陳為廷新聞連絡人陳冠宇表示,昨天陪同陳為廷北上接受媒體專訪
: 時,現場聽見他自爆「曾經犯錯」也感到非常驚訝。
: 網友在PTT熱議,挺陳為廷的網友留言「私德的問題不影響他們在學運的貢獻」、「現在批
: waiting的一定是689! 這手法我看太多了」。
: 但很多網友也麻辣發言「智力測驗再開 來看鄉民是否支持癡漢」、「為廷選上 有人會去發
: 動割綠委嗎」、「一邊摸奶 一邊反馬反服貿反核 好清高」、「關私德屁事 當癡漢可不是
: 私德」,討論熱烈。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9146605.shtml
再看一次這新聞,如果我是曾被陳騷擾的女生,看到陳又舊事重提
可能會勾起不堪的回憶吧?
所以我無法理解為何陳要主動向媒體說這件事
不管是什麼動機,都應該以受害人的利益為優先考慮才是吧?
這樣講出來,對受害人會不會造成二度傷害?
看了版上一些護航文,有的明顯是反串,那不理他
但有的也明顯是為了政治而護航
而且護航得沒有理由,明顯就政治方面考量而已
好像為了打倒KMT,什麼樣的行為都能接受一樣
這邏輯何在?
口口聲聲要打倒KMT的人,不就是認為KMT表現不好,讓人民不好過?
那明明就是有人被性騷了,不好過了,為何又可以接受?
我不同意護航員所謂政治利益就應該大於個人利益的想法
當事人被騷擾了,也同意原諒,這是當事人的態度
但不代表這件事原本就應該被擺在政治利益之下
性騷擾不是私德問題,私人道德沒有觸犯法律的問題
性騷擾已經是連法律都不容忍的,違反他人意願的行為
我不知道有沒有人看過性騷擾防治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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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黑色的手伸出,紅色的手拒絕
意思是:我不要!你走開!
個人也認為社會可以重新接納陳,畢竟當事人也已經選擇原諒了
但有這樣記錄,不適合從事公共服務業了
尤其是具有特定權限的公職人員
個人不希望看到苗粟還是KMT當選
還希望DPP另派他人出來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