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4-12-23 01:15:15※ 引述《ben83 (遠~)》之銘言:
: 說實在的
: 我完全贊同同性婚姻
: 他們結婚也不會影響到別人,何嘗不可?
: 但是我對同性結婚後領養小孩適合與否有疑慮
: 自然而言,同性生不出小孩,所以只能用領養的
: 問題是,這樣小嬰兒在成長過程中
: 會不會有認知的混淆?
: 因為父母在小孩人格養成本來就各有不同角色,如果是兩個爸爸沒有媽媽,真的不會對成
: 長有影響?
: 我這邊的影響不是說小孩也變同性戀之類的,而是性別角色的概念跟對兩性的理解
: 家庭教育在初期真的會大大影響孩童
: 在提倡同性婚姻時是否該把領養小孩分開討論?
: 畢竟這會牽涉到另一個小生命
: 而他並沒有選擇的權力
今天立委有說了,光是法令就有一百多部需要同步修改。
如果加上子法保證多到嚇死人。所有法令都規範個人的權利和義務,都是牽一髮動全身。
我舉個最簡單例子,請問孩子要隨父姓還是母姓?民法現行規定是「父母共同約定之」。
問題來了,同性戀夫妻就算成功領養了小孩,請問誰是父親,誰是母親?要跟誰姓?
光這點就吵不完了。不要笑!我敢保證很多同性戀情侶根本也沒想到這種問題!
還有托育津貼補助,各縣市標準辦法不一,但有的是明訂「匯入母親的帳戶」,問題又來
了,請問誰是父親,誰是母親?錢要匯入誰的帳戶?光這點就又吵不完了!
你們真想爭取同性婚姻,那很好,但是相關法令配套可不可以麻煩你們自己去研擬?
自己要爭取的東西,就應該準備完全的、周密的、有說服力的文本送進立院!
各位又不是不曉得我國立法委員的偉大效率!你期待他們?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4-12-23 01:16:00中華民國整部法律早就該燒掉重擬了~ 趁現在剛好
作者:
KKB (制約與誓言)
2014-12-23 01:17:00民法要改的地方實在太多 路還很長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3 01:19:00結果你不鞭策立委認真工作而是要人民不要爭?有夠奴
作者:
pulesiya (hahaha)
2014-12-23 01:20:00對的事情 就去做
誰是父親母親跟誰姓這都是自己私下解決的事並不會拿上檯面跟全國百姓吵 OK?
作者:
hotmimi (è¬è¯å«æ‚Ÿç©º)
2014-12-23 01:21:00改成雙親共同約定之就好了 很難嗎?不然立法院開來幹嘛的?
作者: MotleyCrue (克魯小丑) 2014-12-23 01:27:00
立委拿錢只會說話不會辦事 ZZZZ
作者:
haoandrea (haoandrea)
2014-12-23 01:38:00總不能讓他們一天到晚請假吧
作者: tschia (少年成為神話...) 2014-12-23 02:42:00
蠢斃了 你乾脆說所有的法律都人民自己去研擬
作者:
sloth17 ( sloth)
2014-12-23 03:08:00超奴
作者:
KingLBJ (KingLBJ)
2014-12-23 04:26:00立法委員月薪多少你知道嗎?法都我們自己擬,那他們幹什麼吃的…
作者: ISDP3 (一粒沙) 2014-12-23 04:27:00
唉~這說法真教人無言。
作者:
ange09 (玖)
2014-12-23 04:57:00幹 那他們都辭職我來當立委 反正一堆立委不懂法律的人多的是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12-23 07:59:00立法委員表示: 太辛苦了!不要給我找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