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rknote (黑暗ç†è¨˜)
2014-12-20 23:05:53※ 引述《yha (春天來了)》之銘言:
: 違建太普遍 還沒聽那個政治人物敢真得硬幹
: 現行方法太蠢 應該是故意不想改
: 違建誰蓋得 誰就負責拆 為什麼要編預算拆
: 就法律改一下,一經舉報證實 就列管
: 違規人自己拆好了,再來拜托列管單位銷單
: 銷單前,每隔一段時間就依違建規模罰一筆錢 一直累加
: 定個時間內未能自行拆除者,就沒收房屋
: 為避免動搖國本 可以訂明某年某月前的違建照老方法辦
: 以後的新違建 照新方法辦 這樣應該會比現行方法有用多了
違建不拆就該戶強制斷水斷電就解決了
要違建出租的沒水沒電會有人要租嗎?
連什麼拆除沒經費所以不拆的都沒得跑
不過新竹金山街大樓應該會買發電機和每天請水車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