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北市違建

作者: darknote (黑暗筆記)   2014-12-20 23:05:53
※ 引述《yha (春天來了)》之銘言:
: 違建太普遍 還沒聽那個政治人物敢真得硬幹
: 現行方法太蠢 應該是故意不想改
: 違建誰蓋得 誰就負責拆 為什麼要編預算拆
: 就法律改一下,一經舉報證實 就列管
: 違規人自己拆好了,再來拜托列管單位銷單
: 銷單前,每隔一段時間就依違建規模罰一筆錢 一直累加
: 定個時間內未能自行拆除者,就沒收房屋
: 為避免動搖國本 可以訂明某年某月前的違建照老方法辦
: 以後的新違建 照新方法辦 這樣應該會比現行方法有用多了
違建不拆就該戶強制斷水斷電就解決了
要違建出租的沒水沒電會有人要租嗎?
連什麼拆除沒經費所以不拆的都沒得跑
不過新竹金山街大樓應該會買發電機和每天請水車來吧
作者: haoto (發飼料了)   2014-12-20 23:06:00
好政策 我怎麼沒想到 你快去選議員推一下
作者: JONLY0617 (普通)   2014-12-20 23:07:00
那請問一下 斷水斷電了 還有辦法偷接嗎之前違建的新聞 不是說 是偷接電的嗎
作者: iceyes (冰眼)   2014-12-20 23:09:00
學國定殺戮日定時公告開放民眾掠奪就好 屋主不得正當衛
作者: haoto (發飼料了)   2014-12-20 23:12:00
那你還發三小廢文 頗ㄏ
作者: darknote (黑暗筆記)   2014-12-20 23:13:00
自行從該戶拉電線到違建部份 是私接電說出重點真相=廢文,好神的邏輯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4-12-21 00:19:00
科p不會管違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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