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dicial5566 (五五六六御書房行走)》之銘言:
: 無法可管??
: 社會秩序維護法
: 第 68 條
: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 .....
: 二、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
: .....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
我問你嘔...
你現在拿個便當在路邊吃
吃飽之後稍微運動一下
結果 有幾個人吃飽沒事幹來找你碴
說你不能再路邊吃飯
不能在這邊運動
甚至還請了穿著制服的人要來驅趕你...
到底是來驅趕你鬧你的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
還是在路邊吃便當 活動活動的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
作者: pp0731 (pp) 2014-12-19 14:25:00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作者:
BruceLin (不要再try我的密碼了)
2014-12-19 14:25:00肥宅們 辯當盒 記得別亂丟
作者:
s51101 (綠豆)
2014-12-19 14:26:00你搞的我好亂啊
作者:
sakura000 (å☆㊣煞氣★艋舺㊣☆å)
2014-12-19 14:26:00如果騎車有人來找碴說不能騎呢?
作者:
tianman (seiyo)
2014-12-19 14:28:00先立個不能騎腳踏車看板再來討論
作者:
fcupu (狂歡到最後一天)
2014-12-19 14:29:00砂石倫給大家的公共空間,為什麼不能在那裡怒吃一個便當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4-12-19 14:31:00開放空間你就把它當作公園,當然可以吃便當
作者:
sakura000 (å☆㊣煞氣★艋舺㊣☆å)
2014-12-19 14:31:00台北市公園也禁止烤肉夜宿 但愚民們還是堅持要讓遊民睡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4-12-19 14:33:00樓上 所以你認為單純吃便當不違反法律 對吧?
作者:
sakura000 (å☆㊣煞氣★艋舺㊣☆å)
2014-12-19 14:34:00吃便當很OK 順便下下棋也不錯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4-12-19 14:35:00騎腳踏車未必是不可以的,請看一下政府的國宅怎麼做開放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2-19 14:35:00不行啦 公共空間不能騎腳踏車!!
只吃便當不一定沒違法我前面貼的判決意旨看不懂???
作者:
F5 2014-12-19 14:35:00大家鳩團去練舞玩團康跟開會好了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4-12-19 14:36:00OK Judicial5566也是站我們這邊的 他說不騎腳踏車就可以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4-12-19 14:36:00這才是開放空間應該有的開放方式
作者:
ooppking (我不會說夢話)
2014-12-19 14:36:00長期在帝寶這樣搞很快有人會搬家
誰站你那邊??我是尋繹判決意旨推論那個人在影片中開宗明義就說他是來亂的 還大小聲
作者:
Linvail (...)
2014-12-19 14:38:00開放空間能不能受管委會有約束還有問題呢
作者:
F5 2014-12-19 14:38:00原來Judicial5566自己人 跟蔡正元一樣
作者:
F5 2014-12-19 14:39:00法院就是判豪宅該開放才會連門都被拆了
作者:
cospergod (cospergod)
2014-12-19 14:39:00找遊民去躺就好了 最近天氣冷那邊暖活點
開放公共空間不可以禁止其他人使用,但是可以在安全考量
作者:
F5 2014-12-19 14:40:00Judicial5566你可能不知道他原本是有氣派大門的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2-19 14:40:00騎車可以、吃便當可以 那這樣影片中的先生有啥問題嗎?
作者:
Linvail (...)
2014-12-19 14:40:00自我感覺良好 你真以為法院會如你所願?
沒有禁止騎車,吃便當也沒問題,運動運動也可以.那這位
作者:
Linvail (...)
2014-12-19 14:42:001129以前也很多人自稱沉默多數啊
作者:
kuanshian (kuanshian)
2014-12-19 14:42:00的確沒有關係,但我如果只是去吃便當
吃便當騎自行車運動被無故驅趕才怒嗆是去亂的.你懂嗎
作者:
F5 2014-12-19 14:42:00去散步跟騎腳踏車叫去亂? 那傍晚公園一堆人在亂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2-19 14:42:00你要說亂要說哪個東西亂啊 ???????隨地大小便 亂丟垃圾 妨礙交通
你不能拿被驅趕以後才怒嗆的言詞來說他本來就是去亂的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2-19 14:43:00還是妨礙觀瞻????? 肥宅算不算阿
作者:
balakuo (...)
2014-12-19 14:48:00超爽 要準備去運動騎車了XDDDDDD不想被認出就戴口罩
作者:
gomineko (touched)
2014-12-19 15:20:00依法依理該開放而不開放還趕人,這就是台灣人的格調?
作者: u8809048 (Alice) 2014-12-19 15:23:00
不要臉的是那些霸佔公有地的人
乾脆直接把車停進去好了,反正沒有黃紅線不過我會去檢舉公共空間並非住戶公設,應該全面拆除至於住戶就請管委會出面去找建商要求賠償了
作者:
gomineko (touched)
2014-12-19 15:27:00新板特區很多公共空間的實體阻隔大部分都拆除了,一堆都換成塑膠布還是整個封閉...這棟的鄰居畫世紀就很明顯完全贊同住戶快去找建商求償,等他喊倒閉就來不及了
作者:
hiokchi (連筱葳)
2014-12-19 15:52:00正解
別跳針了 就說是公共空間還管委會了警察不就來說沒犯法住戶若權益受損應告賤商 是賤商不當獲利拿民眾出啥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