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9202507 (先認真的就輸了。)
2014-11-23 01:01:20請問一下,案件是北檢嗎??
如果今天新聞寫的是真的話。為何一開始要三萬元交保
然後當事人拒保後,就改成諭知限制住居。
檢察官的標準可以下午一套,晚上又一套嗎??
難怪大家對司法沒信心。
如果市民想打去北檢求證: 交保->拒保->限制住居 是否為真的話。
打去北檢是要問誰??
單純SOP "三萬交保"<= 你覺得這有很大意義嗎?
連真的很怕柯會當選,因為想盡辦法要他們退選,可恥!
作者:
dec16 (新生代幽默大師)
2014-11-23 01:03:00你可能只會得到偵查不公開
作者: andyahn (努力再努力) 2014-11-23 01:06:00
感覺北檢察長很藍色嗎??
只要轉成被告~如果無保或具保~一定會在筆錄上註明限居~這樣一來以後送達文書就是以這個地址為主~免得下次被告又找理由說沒收到傳票或起訴書~而筆錄上也會要求被告全部看過後簽名~賴也賴不掉~但被告可以拒簽就是了~不過會註記被告拒簽~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11-23 01:31:00他們現在就是要鎖在偵查階段 因為不公開 外界媒體怎麼解讀都不干檢察單位的事情 所以用交保 轉被告這種小動作來影響社會輿論進而干擾選舉 一般人根本不懂其中眉角